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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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救助】市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认真组织城市低保对象调查核实工作,
对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实施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各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原则,
筹措资金, 落实预算,年内共为16795户、39385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769.9万元。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摸底工作,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低保网络。
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普查, 为1.58万人发放保障金409.8万元、保障粮14.65万公斤。
投资638.2万元, 新建敬老院4处,改扩建17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2659人,分散供养4326
人,25个敬老院开展自费代养业务,代养人数129人。

【救灾救济】2002年,全市各区县不同程度遭受干旱、低温冷冻、风雹等自然灾害,特别是
百年未遇的特大干旱, 给农业生产和灾区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困难。全市受灾人口258万人,
成灾人口164万人, 减产粮食50.86万吨,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16亿元。为减轻自然
灾害造成的损失,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全市安排救灾救济资金1386万元,发放救济粮
106.8万公斤, 救济灾民、贫困户13.6万人次。同时,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经常
性社会捐助活动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设立市社会捐助总站和38个捐助点,共接收捐款190
余万元,衣被8.6万件,2813个单位和1.8万人参与社会帮扶,共救助2.8万人。

【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年内,全市上下再次掀起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热潮,各级民政
部门确定了全面实施五大工程、落实八个保障、建立完善十大服务体系和实施四项拥军、主
攻四大难题等具体工作思路,逐项抓好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宣传教育,在各主要媒体
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推广宣传一大批双拥工作典型经验;成立市双拥研究会,组织全市双
拥理论研讨活动,编印出版30多万字的《淄博双拥文集》;继市双拥办升格为副县级行政机
构后,绝大多数区县建立了副科级双拥办事机构;政策拥军、科技拥军、法律拥军、社区拥
军蓬勃开展, 社区双拥被列为全省双拥“十佳工程” 。加大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力度,全市
100多名军嫂已得到妥善安置。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为确保广大优抚对象待遇不受影响,及
时制定出台《淄博市农村优抚对象优待办法》《淄博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实施办法》,
各区县也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制定实施办法,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年
内,全市优待金总额达到1995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标准分别达到832元和2382元,“三属”
全部得到优待, 伤残军人和复员军人的优待面分别达到91.5%和74%,优待抚恤金普遍高于
国家规定标准。 在退伍安置工作中,51名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4个单位的26个安置指标
有偿转移,同时继续实行包干安置,坚持按计划分配、择优安置,保证了1520名城镇退伍义
务兵和转业士官的一次性安置就业,并落实待安置期间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各军供单位以正
规化建设检查验收为契机,抓好内部管理,站容站貌发生较大变化,各项军供任务全面完成。
军休干部的2项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军休所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
理工作普遍加强,多数区县对烈士陵园进行改造,基础条件得到改善。1月9日,淄博市第五
次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张店、周村、临淄、淄川、
高青等5个区县获“全省双拥模范区(县) ”荣誉称号,博山区民政局、沂源县民政局和桓
台县东岳集团等被评为全省拥军优属先进集体。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年内,各级民政部门把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列为年
度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宣传,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各级编
印宣传材料、指导手册等30余万份,培训工作骨干2.1万多人。市民政局组成工作班子,现
场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 协助和指导基层处理群众上访180多起。第七届村委会换
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 村民参选率达到91.02%,有3184个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届,
占总数的99.6%。全市成立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组织得到健全,基础设施
逐步完善,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至年底,已有专兼职社区工作人员3000余人,社区志愿
者队伍220多支8000多人。 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深入开展,临淄区闻韶街道办事处张家社区被
中央文明办和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文明社区示范点”,张店区、临淄区等15个单位被省民政
厅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社会行政管理】 加强对民间组织规范化管理,分期分批对160多名社团负责人进行业务培
训,并颁发上岗证书。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和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单位17个,民间组织管理
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对行业性社团实行优先准入,行业性社团已占社团总数的50%以
上。至年底,全市共有社团组织712家,其中市属社团356家,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3420
个, 其中年内新登记402个,复查登记工作通过省民政厅的检查验收,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
整体水平居全省前列。经省政府批准,对沂源县中庄、张家坡、大张庄3个乡实行撤乡设镇;
在省勘界办的指导下, 淄博市与潍坊、东营、滨州、济南、泰安、莱芜、临沂7个市进行勘
界成果档案交接,为依法管理行政区域边界线提供了重要依据;出版印刷新版《淄博市政区
地名图》。年内办理结婚登记28968对,协议离婚421对,结婚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
98%以上。全市办理收养登记208起,登记合格率达100%。全面组织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
对个别土葬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年内全市火化遗体21127具,火化率达99%以上。

【福利彩票】2002年,对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加强宣传,强化管理,所有销售站点都实现进亭
入室, 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8%以上,并成功实现投注机所有权的转移。为每个区县配备服务
保障车,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年内,全市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6亿元,筹集福利资
金5325万元; 除上缴中央和省以外,组织各项福彩公益活动,投入福利资金1082.5万元,
资助“星光计划”和部分乡镇敬老院改造等社会福利项目120多个。

【社会福利生产】2002年,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先后成立淄博市社会福利企
业协会和淄博市福利企业困难职工救助中心。新办福利企业12家,组织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取消不合格企业21家。全市社会福利企业总产值达到14.6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
(孙清海 江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