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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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至年底,全市总人口为4120348人,出生人口42037人,人口出生率为10.42‰,同
比下降0.19个千分点。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4‰;计划生育率为99.6%,与上年同期持平,
比省下达指标高4.6个百分点;女性初婚28251人,同比增加898人,女性初婚晚婚率为89.79
%, 节育手术总量为37183例,同比减少950例;避孕药具使用率为11.8%,同比增长1.4个百
分点; 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稳定在98%以上;已婚育龄妇女为911433人,节育率为88.98%。
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在95%以上。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健全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
质服务, 政策推动, 综合治理”的管理新机制。全面开展争创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
(区)县”活动,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各级计生服务
站配套建设的投入,促进了优质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组织区县分管领导和计生委主任、服务
站站长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开展各级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已婚育龄群众政策法规和优
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年内,
对120名办理“母安子福” 保险的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继续抓好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
鉴定和选择性流引产工作。 4月,召开全市计划生育新闻发布会,对完成人口目标责任单位
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11月,国家计生委在淄博举办“引进新型避孕药具、提高计生服务质
量”项目培训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至年底,全市已有
87%的村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市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率达90%。
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各区县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工
作的考核力度。 4月,对完成人口目标责任的8个先进区县、1个达标区县、27个市直部门和
连续3年获先进区县称号的2个区县进行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将人口理论学习纳入各级党
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增强各级领导的“大人口”观念和人均意识。
做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落实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及其配套性法规、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任务。11月,各
区县召开计划生育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加大对违法违纪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各级计生干部计
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全面做好计生案件的查处与协调工作,确保正常工作秩序。
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全市已建立各级计生协会5068个,协会会员41.6万余人。做好
市、(区)县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

【开展创优活动】 3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和先进乡
镇的意见》 ;4月,第55次市长办公会明确全市今后以创优工作为重点,继续投资50万元用
于各级计生服务站配套建设,全市农村育龄妇女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按市、(区)县
两级财政分担解决。4月8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新闻发布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
创优工作力度。各区县、高新区先后出台《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市政府
组织各区县分管领导、计生人员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好各级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各区
县以创优活动为契机, 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工作。6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力量
对各区县创优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9月,对全市推荐创优区县进行评估验收并上报,为2005
年实现计划生育先进市奠定基础,确保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省先进水平。

【技术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
础上,依靠科技进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
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三大工程”。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4月,对全市570名技术人员进
行技术服务资格考试。9月,对各区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机构进行评审验收,给8个区
县、93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发放职业许可证。成立淄博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为进
一步规范技术服务管理奠定基础。10月,对全市273名病残儿进行鉴定,其中准生育196人,
准孕监测15人,不准生21人,鉴定符合率为85.35%。

【宣教工作】 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
“一法三规”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宣传方式上逐步向渗透式发展;冬春季
的宣教活动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活动为主线,与“三下乡”“送温暖”等活动紧密结合。文化、教育、工会、广播、电视、
报刊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内容的宣传。积极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电视专题
片的制作展播等,20集电视连续剧《百姓》获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三等奖,并在中央、市电
视台播出。向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1246篇。市计生委及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
计生局被省《人口导报》评为先进单位。12月,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宣教工
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2003年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两文件出台】《淄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是全市第一个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
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对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关于全
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为主题,以
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村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以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围绕管理、经费投入、用人、利益导向、考核评估、技术服务进行改革和完善。

【城市计划生育】针对城市人口特点,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将计划生育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
划生育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人户分离等特殊人
群纳入现居住地的管理和服务范围。至年底,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发证率、审验率、建
档率均达90%以上。 2月,对2000~2002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查。3月,对全市
私营、 民营、“三资”企业计划生育管理现状进行调查。5月,与滨州市计生委签订双向管
理协议书,强化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面落实计划
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2002年,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计划生育人均事业费达6
.60元。 各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不让群众手里有欠条,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
承担80%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经费共计67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市政府继续投资50万元用于各
级计生服务站配套建设,区县及乡镇服务站的医疗条件进一步提高。(刘兴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