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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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15亿元,占预算的106.04%,同口径比上年增
长18.76%;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7.94亿元,占预算的109.74%,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7.06%;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财政收支相抵,当年净结余268万元,连续第18年实现财政收支
平衡,各区县和市高新区也连续第7年全部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年筹集粮食风险基金5584
万元,筹集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588万元,筹集消化高价位库存粮食差价补贴2078万
元,并全部及时拨付到位,连续第12年实现粮食财务收支平衡。
全市财政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市局机关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被省财
政厅、 省人事厅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系统保持省级文明单位2个,创建市级“十
五”文明单位11个,区县级“十五”文明单位32个,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创建面达到37%;2
个单位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5人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个人。

【财源建设】按照《淄博市财源建设五年规划(1998~2002)》的总体要求,各级财政部门
不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顺利实现财源建设规划目标。在中央、省实施所得税、营业税共享
改革,减收因素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全市境内财政总收入完成8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
47%, 占GDP的比重达到10.64%;按所得税、营业税改革前口径计算,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7
.13亿元,增长18.49%;按现行体制计算,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15亿元,增长18.76%。
与1997年相比, 境内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翻了一番多,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7%
以上, 超额完成全市财源建设五年规划确定的年均增长15%的目标。所有区县及市高新区财
政收入全部过亿元,最高的临淄区超过4亿元,张店区、淄川区超过3亿元,桓台县、高新区、
博山区超过2亿元。全市24个乡镇财政收入过千万元,占全市乡镇总数的22%,其中,过2000
万元的乡镇6个,最高的桓台县马桥镇财政收入达到3255万元。

【支持全市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制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外
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发展壮大。
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发展及“三○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
仅市财政就兑现扶持企业优惠政策及贴息资金近1.8亿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了
骨干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财政经济的贡献率。落实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支持企业改革改制,
推动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
增长质量,投入各类资金1.7亿元,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
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财政支出确保重点】采取工资统发扩面、乡镇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区县管理等措施,完善
工资保障机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教师工资正常发放。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市拨付
财政资金8725万元, 向省争取补助资金11835万元,保证“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低保政策
的落实;拨付救灾资金1150万元,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和社会减免1972万元,妥善解决灾区
和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公检法等政权建设支出,
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支出等都得到较好保障。支持城市建设,市级拨付资金2.8亿元,确保火
车站广场改造、淄博新区规划、人民公园改造等城建重点项目的实施;各区县亦加大城市建
设投入,增强城市整体功能,促进了“环境立市”战略的实施。

【调整完善财政体制】结合中央、省实施所得税、营业税共享改革,配套进行市对区县财政
体制调整。针对区县财政状况不平衡,市与各区收入范围划分不尽合理、税源交叉、收入与
财力不对称等问题, 实施所得税、营业税市与区县共享,规范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市对5个
区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使区级收入更加合理;对临淄区、市高新区实行优惠政策,支持齐
鲁化学工业区和新华医药工业园建设。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理顺了与
乡镇的财政体制,为全市财政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全年区县级财政收入增幅达24.
68%,高于全市平均增幅5.92个百分点。

【财政管理改革】以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为核心,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
管理改革。1.做好合理界定编制范围、分类分档核定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实行零基预算、
早编细编预算等各项准备工作, 在巩固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 对市直47个部门及其所属
108个单位的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做出部署,试点部门和单位分别占到59%和43%。2.对能够
实行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社会保障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国
债资金、部分专款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集中支付范围扩大
到大部分工资性支出和部分专项支出项目,全市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额9.3亿元,占财政总支
出的23.6%, 减少资金中转环节,防止了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现象。3.按照公开透明、依
法规范的原则,把政府采购引向深入,扩大政府采购领域和规模,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全
年完成采购额2.35亿元,比上年增长41.2%,节约资金3380万元,节支率12.6%。4.作为
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技术保障,全市“金财工程”正式启动,促进了改革的深入实施。

【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
实,实现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等重点事业健康发展的
改革目标, 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据测算,全市农民负担总额由改革前的28786万元减
少到20247万元,总减负8539万元,人均负担总额由105.24元减少到74.02元,人均减负31
.22元, 减负率为29.66%。在全面清理涉农收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前提下,依法规范
和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全市农业税收收入完成19438万元,占预算的161.55%,增长85.78%,
其中农业税收入完成8387万元,占预算的303.11%,增长2.5倍,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财政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在全面推行“票款分离”
和“零户统管”制度的基础上,加强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实现预算外资金由“收入进专户”
向“支出进盘子”的转变,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全年完成专户储存额21.86亿元,比
上年增长5.6%, 提取政府统筹基金7800万元,增长10.4%。住房资金管理。努力拓展住房
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3亿元,累计归集额达到11.3亿元;加
大住房公积金运营力度,全市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7亿元,占同期归集额的68%,
累计为9600户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3.61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32%。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完
善社会保障资金统筹管理,市级从各专项资金及彩票公益金中提取10%,建立社会保障基金,
当年基金规模达3000万元,为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救助社会特困群体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实施系列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管理办法,开展产权登记和清
产核资工作,初步形成较为规范的监管运营体系;出台《淄博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开辟新的聚财渠道。政府债务管理。开展调研活动,摸清底数,完善“借、用、还”约束机
制和工作程序,防范财政风险。整顿财经秩序。开展税收征管质量、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
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工程预结算审查及“小金库”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试行单位财会信用等级考评,实现财政监管方式的创新。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5~10月,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分级分
系统完成基本情况清理、资产清查、经费和收支情况清理工作,基本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
底” 。全市清查单位1479户,其中:行政单位420户、占28.40%,事业单位935户、占63.
22%,社会团体8户、占0.54%,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116户、占7.84%。清查资产总额126.
84亿元, 负债总额40.10亿元,全市资产负债率31.54%,净资产86.74亿元,净资产占总
资产的68.46%。结合清产核资情况,制定出台《淄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奠定基础。(卢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