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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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作】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
量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质量活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质量和打假
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建立起严格的质量工作责任制。大力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
品质量认证,积极推行“零缺陷”管理和可靠性管理等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全年依法严厉
查处无证生产企业50多家, 完成了150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考核验收、发证工作。以市政府
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质量档案的意见》 ,至年末已完成609家企业建
档工作,为从源头上抓质量、预防假冒伪劣创造了条件。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山东铝业公司
等3家企业的产品获全国免检产品,山东大成农药等30家企业的产品获省免检产品,有3种产
品获山东省政府质量奖, 28种产品荣获省名牌,31种产品荣获市名牌。全市通过ISO9000质
量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466家。 年内,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生产领域共检查了
2395家企业的20738批产品,平均合格率为83.9%。省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75.22%,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1.8%。 全市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迈上
了一个新台阶。

【计量工作】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开展全市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
督检查,抽样检验86家企业10大类237个批次的产品,对33家企业进行了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同时规范了全市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计量合格评审工作和计量认可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了计划
器具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整顿,并部署了全市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第一阶段),
对一批不规范企业进行了处理。在对全市热能表的销售及使用情况进行普查和监督检查的基
础上,与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对电能表、水表、煤气表、热能表使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的有关
文件, 全方位启动“四表” 首检工作。制定了全市大衡器监督管理办法,完成了对部分区
(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工作。年内全市质检系统共检定各类计量器
具194540台(件、次),比上年增长11%。

【标准化和代码信息工作】加快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先后发布了《放心蔬菜基本要求》
《无公害蔬菜生产投入品使用准则》等34项农业地方标准,使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达到50项,
初步建立起了服务于淄博大宗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农业地方标准框架。年内,“绿宇”
牌蔬菜、“得益”牌乳制品、“神力”牌面粉、“华泰”烧饼、“绿贝特”红提葡萄等25个
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定。采取措施,大力推进高青“鲜桃”,“得益”乳制品
生产,沂源“沂蒙山”无公害林果、蔬菜、肉类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
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对20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实行
重点服务。继续做好工业标准化工作,全市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年内共办理
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1953个,通过采用国际标准验收产品42个。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办
证19809个,发放IC卡4100张,新增条码系统成员71家。各项指标均保持了全省领先水平。

【行政执法】下发《关于规范执法工作的意见》,突出强化执法检查的计划性、整体性和规
范性。出台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实施八项首次经济不处罚的规定》,净化了执法环境。加
强对各单位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并落实了执法办案情况月调度统计工作制度、大要
案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监督通报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按照省局统一部
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查法制基础建设、查执法文书、查案件把关、查普法工作、查队伍建
设“五查”为内容的行政执法专项整顿,收到良好效果。
是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以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为目标,不断
加大质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一是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
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 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91起,涉案货
值264万元, 受理质量申诉举报案件87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二是按照国家总
局要求,与市整顿办(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市经贸委、市建委、市监察局、
市工商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钢材违法犯罪活动。 对8家生产“地条
钢”和用“地条钢坯”加工钢材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15家经营劣质钢材的单位依法进行
了处罚。三是认真开展“百日食品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四是对油品市场和加油站开展了专
项执法检查。同时,还结合淄博实际组织了“煤炭市场专项打假”和“含磷洗涤用品专项检
查” 等等。年内,进一步完善落实了奖励举报制度,开通“12365”打假热线电话,成立了
投诉举报中心。全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306起,结案1066起。

【安全监察】 年内,一是认真做好“锅容管特”地方立法工作。4月10日,《淄博市承压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通过,7月1日正式实施,开全国地市
级“锅容管特”立法之先河。二是扎扎实实地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普查整治。
全市共普查锅炉2403台, 压力容器14084台,特种设备8920台,全部录入微机管理。对符合
安全要求的2242台锅炉、12452台压力容器、7957台特种设备进行了注册发证。8月15日,淄
博市作为第一个申请省级验收的地级市顺利通过省局验收;10月23日,淄博市又作为山东省
惟一的被推荐地级市,接受了国家局组织的普查验收并顺利通过。年内,市局被国家质检总
局授予“锅容管特普查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是积极做好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对各类
安全操作人员2957人进行了培训考核,发监察意见书676份,督促完成572台设备的隐患整改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