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一是加强市级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积极培养年轻的爱国教职人员, 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二是依法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帮助市天主教会建起3500平方米 综合楼;协助淄川基督教完成迁址建堂工作;帮助市天主教维修主教府,修建钟楼和外墙除 尘上色工程; 帮助金岭清真寺筹资扩建水房;投资8万元改善淄博清真寺办公条件;经多方 做工作,久拖未决的天主教房产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周村、张店两处已彻底解决。三是全 市天、 基、伊三教换届及佛协成立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完成。为1名去阿拉伯朝觐人员办理有 关手续。送2名阿訇、6名同工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 按照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 规定和鲁宗字 (1999) 20号文件精神,对全市登记的180处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对基督教13处私设聚会点进 行清理, 对3处活动不正常且规章制度不完善的活动场所,暂定不合格并提出限改意见。针 对部分场所布局不合理,传道员管理混乱问题,在调整新增活动点5处,归并撤销3处的同时, 重新考核确认部分骨干信徒传道员资格。 【学习贯彻《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市局及各区县民族宗教办公室 首先组织机关人员进行学习,在安排好机关自身学习的同时,分别组织全市天、基、伊、佛、 道五教进行了系统学习。 为达到学习直观的效果,购进180份型挂式《条例》发放到各宗教 活动场所。期间,发放学习材料180份,复印、翻印《条例》800余份,并起草《关于〈山东 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意见》。 (丁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