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1998年,淄博仲裁工作突出抓好仲裁宣传和开拓案源两大工作重点,实现了案件受理工作的突破性进展,各项 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多渠道宣传《仲裁法》和仲裁制度。在《淄博日报》开辟《仲裁天地》专栏;聘请国内知名的14位专家、 学者为仲裁员, 并在北京举行聘任仪式,中央、省、市电视台及省、市报纸相继作了报道;9月份组织了纪念《仲 裁法》施行三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二、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协助有关部门抓了合同文本的规范和修订工作,变坐门等案为上 门服务,保证办案质量,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全年共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04件,争议额1.8亿元。 三、加强了分会和派出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研究批复了淄博仲裁委员会滨州分会的组成人员,聘任了首批分会 领导成员,分会开始受理案件。成立淄博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工作室。树立临淄仲裁工作室、金融仲裁工作庭两个 先进典型,促进了派出机构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提高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抓了机关思想作风整顿,开展了“热爱仲裁,奉献 社会”活动,健全了内部规章制度,对仲裁员实行了注册登记,以“公正、廉洁、高效、务实”作为仲裁员的行为 准则。 (王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