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2月22日至28日在张店举行,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409名,因事因病请假13名,出席会议的代表396 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代市长张建国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李思玉所作的《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利民所作的《关于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照所作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 法院院长王致臣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才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并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经过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孙立义为淄博市第十 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康寿美(女)、洪立民、苏长荣、张守增、曹钟书、王谋洪、韩其诰、杨汝奎为副主任,杨 汝奎兼秘书长,马厚芳等27人为常委会委员;张建国为淄博市市长,冯梦令、常志钧、关玛莉(女)、陈家金、宋 锡坤、吴明君、赵兴涛为副市长,选举王致臣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还选举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待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淄博市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选出51名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程皓) 重要会议 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会议于2月5日在张店召开。会议决定,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2月22日在张店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任鹏雁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谭言正所作的关于全市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耿佃杰所作的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会议原则 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批准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 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 书长建议名单,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命事项。 二、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3月26日在张店召开。 会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淄博大学校长王志民传达了九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分组对《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草案)》和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 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进行审议。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市十一 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并通过了关于人事任免的决定。会上,市人 大常委会主任孙立义向被任命的干部颁发任命书。 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4月27日在张店召开。会议经过认真审议,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市政府45名组成人员。 四、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5月28日至29日在张店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邢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淄博市本 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利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199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张志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市水利水产局局长胡厚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农经委主任委员张守增所作的《关于〈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草案)〉审议意见 的报告》和《关于〈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汇报进行 了认真审议。会议还对提交初审的两个地方性法规文本草案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改稿)》进行 了审议和修改。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淄博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五、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于7月22日至24日在张店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计委主任李思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8年上半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 市司法局局长尹连朴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三五”普法和 “二五”依法治市情况的汇报》,市外办主任王旭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 安局局长郭仁友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消防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谋洪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消防管理条例(草案)〉初审意见 的报告》,市交通委主任张可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守增代表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淄博市 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初审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长荣受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杨汝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草案)〉的起草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审议。经过审议,同意将《淄博 市消防管理条例(草案)》、《淄博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地方立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后,提交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审。会议通过了《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 地管理规定(草案)》,该规定草案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会议还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议事规则》和人事任免的决定。 六、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于9月9日至11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申文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于庆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规划局局长焦仁方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谋洪作的《关于〈淄博 市消防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曹钟书作的《关于〈淄博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守增作的《关于〈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杨汝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 规制定程序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及《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更名 和增设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对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工作机构的决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更名的决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淄博市人大 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干部述职评议实施意见》、《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评议“一 府两院”实施意见》。会议通过了《淄博市消防管理条例》、《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淄博市水资源 管理办法》,这三部地方性法规将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会议还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的决定。 七、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于11月19日至20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张志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 〈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劳动局局长王昌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办理〈关于 实施再就业工程,妥善安置下岗职工议案〉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了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张猛受市政府委托所 作的《关于〈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房产管理局局长闫象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 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淄 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 经济委员会工作室主任司海江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所作的《关于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听 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曹钟书所作的 《关于〈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 (草案) 〉 初审意见的报告》、《关于〈淄博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审议了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淄博市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淄博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草案)》、《淄博市人民政 府关于提请废止〈淄博市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成立淄博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废止〈淄 博市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程皓) 重要决议、决定 一、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的决定》。 二、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四、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五、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八、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淄博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九、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十、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增设工作机构的决议》。 十二、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更名 的决议》。 十三、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十四、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 十五、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若干问 题的意见》。 十六、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淄博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 决定》。 十七、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淄博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十八、淄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同意废止〈淄博市城镇房地产权户籍管理实施办法〉 的决定》。 (程皓) 地方立法 1998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公布《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 用地管理规定》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淄博市消防管理条例》等5 部地方性法规。 (程皓) 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法律监督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1.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监督意见。2.采取视察、调查、检查、座谈会、 宣传月等多种形式,会同有关部门,对《著作权法》、《人民警察法》、《公路法》等法律和《淄博市基本农田保 护办法》、《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科技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3.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 工作,促进了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发展。 在工作监督方面。首先是认真抓好市人代会决议的落实。根据《审计法》、《预算法》的规定,常委会依法加 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7年淄博市本级预算执 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淄博市199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199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的报告》、《关于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淄博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 议》,要求市政府按照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精神,深化各项改革,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市人代会批准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其次是采取召开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 会会议听取汇报、组织视察和调查、到有关部门走访和检查指导等形式,对事关全市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监 督。主任会议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乡镇企业发展情况、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发展民族经济情况、 公安工作情况等13项工作汇报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主任会议成员还先后到邮电、体育、卫生等部 门和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场检查、指导,并于去年4月份会同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全 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进行了两次集中活动,分别对全市水泥企业粉尘治理情况、城区绿化工作、工业窑炉限 期治理情况、城区茶水炉治理改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系列采访报道活动。 (程皓) 认真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督促政府做好市人代会议案的落实工作。对代表在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 妥善安置下岗职工的议案》,常委会督促市政府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上半年,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该议 案实施方案的汇报,提出了抓好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在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该议案办理情 况的汇报,提出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解决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意见 和建议,督促政府采取切实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 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8件。 闭会之后,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 办理工作,主任会议成员和驻会委员都亲自催办1~2件重点建议,还召开代表建议工作汇报会,组织机关和政府有 关部门做好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使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在 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对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也及时转交并抓紧催办。 (程皓) 依法行使任免权 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先后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 人员21名; 决定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46名;任命市法院审判人员12名;市检察院检察人员3名;批准任命区、县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8名,免去19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市法院审判人员、市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职务。 (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