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有社会力量办学校(班)456所(市区256所),其中社会团体举办的64所,企事 业单位举办 的61所,个人办学69所。内有学历教育学校19所(小学5所,初中3所,普通高中4所,职业 中专1所 , 成人中专6所),其余为非学历教育,分为少儿艺术、文化教育、专业技术培训、社会 文化生活 四大类近百个专业。市内各区年招生12万余人次, 各市、区招生3万余人次,社会力量 办学校年 培训量在15万人次以上。
青岛市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引导。一方面,从财务、广告、教学、 学籍、结业 、师资培训等多方面加强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定了《关于私立中、小学校聘任教师的 暂行规 定》,对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作了具体规定。12月14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青 岛市社 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并正式实施。另一方面,积极鼓励、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向 非学历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方向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投资上硬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