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 青岛市政府就明确提出,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将实行“一年试点,三年 推开”。199 5年是正式进入三年全面推开的第一年。 经过市、区两级政府和物业主管部门的共同 努力,年 内全市又有18个住宅小区纳入物业管理轨道, 其中已建成的5个、在建的5个、旧城改 造区(片 )8个。市、区两级均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为全国第6家成立的物业管理行业组织。 并正 式出台了《青岛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 范化、法 制化。1995年9月, 建设部在青岛召开全国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对青岛市的做法和经 验予以充 分肯定。与此同时,建设部组织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评选,青岛市四方住宅 小区、 错埠岭三、四小区、银都花园获“全国优秀示范小区”(金牌)称号,市级机关办公楼、 浮山一 小区获“全国优秀住宅小区”(银牌)称号,得牌总数占全省的一半,青岛市副市长闵祥 超获“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市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