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房产业概况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1994年青岛市加大了深化 房改的力度,草拟完成了《青岛市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业经市委、 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3年解决青岛市内住房特别困难户工作抓紧收尾。1994年全市又解困610户,累计 全市共完成解困10471户,解困率达到99%。 为棚户区改造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拆迁服务工作。1994年共受理拆迁纠纷案件 900余起,约占被拆迁居民总户数的70%。至年底结案90%,其中80%系经调解结案。年 内举办了全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人员培训班, 对全市30多户单位的300余名拆迁工 作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在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中,全面推行了“闭卡分房”办法, 受到群众欢迎。 贯彻市委、市政府决定,完成了向市内各区下放部分房产行政管理权和经营管理 权。 3月10日市政府下发实施方案,市房管局即抓紧落实,至4月6日按规定要求全部 完成了有关人、 财、物向各区的交接工作。5月份青岛市市区区划调整,由市房管局 牵头协调有关区房管部门做好区划调整所涉及的房产管理的移交工作,自9月1日起, 各区房管部门已全部按区划后的新区域、新体制实施管理。 全年共接管新建房屋57栋(处),建筑面积为238614平方米。继续抓好落实私房 政策收尾工作,全年共落实19户,安置户主17户;查结代管产120处,共5万平方米; 发还宗教房屋产权2处,建筑面积231平方米。加强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全年共受 理各类房屋登记卷2122件。其中,产权登记433件,转移或变更登记399件;注销登记 1290件;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594件。共办理各类交易业务254件,成交面积102万平方 米,成交额1.8亿元;为国家征收契税610万元,征收营业税67万元。共办理租赁登记 监理手续370件, 面积21万平方米,监理租赁额1亿元。发放《租赁许可证》304个; 积极开展换房业务, 受理换房登记4188件,成交1958件,成交面积58740平方米;为 92家房地产开发单位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个,《商品房外销许可证》19个。 年内, 市房管局依法查处行政违法案件7起,均已结案。市、区两级仲裁委员会共受 理房产纠纷案件100起, 处结85起,其中,裁决53起,调解和撤诉、终止仲裁等方式 结案32起,另外案外调解纠纷28起。 为加强房产管理的立法工作,市房管局草拟完成并上报待批有《青岛市城市房地 产评估管理办法》、《青岛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1994年,市房管局认真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和信访工 作。全年共收到建议12件、提案9件,均按要求全部办结;全年共受理信访件709件, 已办结685件,接待群众来访563人次。 全年房租收入5200万元,收缴率为96.9%,用于房屋维修的租金比例不低于70%。 市区直管公房完好率达70%以上,超过建设部颁标准。 在市房管局系统内成立了35个劳动服务公司(劳服企业) ,安排富余人员500多 人;成立了10个合资企业。 市房管局建筑施工企业全部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法施工。1994年全局完成 总产值1.94亿元, 全局累计施工面积33.5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7万平方米,占全 年计划的64.1%。累计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2607元/人年,比上年同期提高15.9%,工程 优良品率36.5%,比上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安全生产无重 大伤亡事故发生。 至1994年底,青岛市内4区(新区划)实有房屋建筑面积4320.51万平方米。其中 市直管公房建筑面积980.21万平方米,单位自管房3067.57万平方米。市内4区实有住 宅建筑面积2097.04万平方米。 其中, 市直管房860.43万平方米, 单位自管房为 965.92万平方米, 私房270.59万平方米。市内4区居住人口136.83万人,人均使用面 积10.7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67平方米。 做好市人大代表评议房产管理工作 1994年10月28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市十一届人民政府换届 以来,全市房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涉及有关房管体制、房产经营管理、工作 作风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与房产立法等方面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市房管局极为重视,随 即在领导成员中通报了评议情况,研究整改意见;10月31日,召开了局机关全体中层 干部和局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局务扩大会, 传达评议意见。又先后3次召开整改工 作会议进行研究,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并限期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期间,由局长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深入到各市、区房管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征求 意见评议后,由2位副局长率员组织专题研讨,分类整理出代表提出意见涉及5个方面 的26个具体问题,通过认真分析并举一反三,逐个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整改方案。 由于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在规定的落实整改的时间内,市人大代表对房管工作 提出的5个方面26个问题中, 有25个问题得到了解决和部分解决,对另一个不属于房 管局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也在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反映。 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 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化青岛市住房改革,促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于1994年12月29日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呈报了《青岛市关于深化城镇住 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 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 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 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 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 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 房资金的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住房制度改革近期任务是: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继续推进租金改革,稳 步出售公有住房,大力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和社会化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加快经济 适用房建设,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 平。 青岛振兴房地产实业发展公司 成立于1994年8月, 是青岛市成立最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从40万元资金起 步,10年创业,发展为中型(一)的企业规模,建设部审定的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 业,1994年企业注册资金2223万元。公司辖属振兴建筑设计院、振业经营公司和振业 建筑装璜配套工程部3个法人单位, 3个中外合资合作的项目公司。职工170人,其中 有高中级专业人员40余人。 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兼营房屋建筑设计,物业管理,建筑装璜配套施工, 建材与机械设备经营、商业服务等。 公司在旧城改造中拆“棚户”,建小区,为百姓安居。累计开发房屋建筑面积74 万平方米, 总投资3亿多元,已竣工房屋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已完成15万多平方米 的小区2个,6万多平方米的住宅区3个及若干住宅群。安置了拆迁居民6000多户,2万 多人。配套兴建了一批商业、行政、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网点和市政工程。 公司开发的市场三路改造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1988年全市11件大事之一。该小 区占地7.95公顷,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已竣工了一期工程15.5万平方米,其中有建 筑面积5.2万平方米的集商贸、 金融、办公为一体的振业大厦,正在施工中的合资项 目4万平方米的29层的人民商厦工程。 该小区将成为青岛市繁华市区功能齐全、规模 最大的商业中心。公司还开发占地8.05公顷、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的东太平村小区, 以及3个6万多平方米的抚顺路住宅小区,芙蓉山住宅小区,台西四、五路住宅组团, 还有四川路西花园、常州路、济阳路、贵州路、观海一路二路等住宅工程。公司开发 面跨市区,走向省内外。公司在本市石老人旅游度假区以及威海市、蚌埠市等地合资 开发项目。 公司合资经营项目有: 中外合资经营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的市人民商厦工 程;中外合资经营项目,投资总额276万美元,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的威海市火炬高 技术产业振隆住宅小区; 合资经营项目,投资总额6000余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2万 平方米的涉外三星级饭店蚌埠市张公山宾馆等。 公司荣获山东省和青岛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青岛市文明单位,山东省二级 企业档案管理认证单位,青岛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公司经理徐永麟被评为山 东省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者模范;党委书记周春辉被评为全国建筑系统优秀思 想政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