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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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青岛海区海上交通秩序良好,船舶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防止海洋污染
和海难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航海保障手段不断改进。
加强了船舶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 全年安全检查708艘次,覆盖面为到港船舶的
25%。共查出各种故障和不安全因素712项,并及时得到消除。坚持现场巡视制度,深
入码头、货场,特别是对危险品船作业,实施全过程监装监卸。1993年,监管危险品
船1493艘次,比上年增加15%,纠正各种违章72起。
进一步整治了水域秩序。认真抓了春运、渔讯、雾季、旅游等季节性海上交通安
全工作, 加强海上巡逻,周密安排船舶进出和锚泊,运用VTS系统全天候监控船舶,
正确指挥船舶港内航行、锚泊,及时纠正违章。1993年出海巡逻194艘次,VTS跟踪监
视船舶4264艘次。
认真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加强了对油船作业的监视,严格压载水排放审批制度,
并注意堵截新的污染源。 1993年,组织船舶防污染检查517艘次,处理船舶污染事故
和违章22起。
严把考试、发证、联检、签证关。1993年,组织了2期共795人参加的海船船员A。
B 类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工作。经严格审查,签发船舶国籍证书96本,颁发船员适任证
书1424本,海员证2592本,三小证、四小证2518本。依法对进出青岛港的国际航行船
舶联合检查4565艘次,进出口签证2615艘次。
积极组织“三防一救”工作。全年组织抢险救助25起,运用各类船舶37艘次,救
生115人。1993年12月16日,华海石油运销有限公司所属“华海”1号油轮在青岛港23
号锚地爆炸起火,在交通部和青岛市的统一指挥下,交通部青岛海监局、青岛港务局
和北海舰队等密切配合,迅速安全地将37名幸存人员全部救起,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扑
灭大火,没有造成船舶爆炸沉没、溢油污染等重大海难事故。
航标工作以确保标位准确、正常发光发讯为目标,积极开展了“三化”(正常化、
制度化、标准化)活动。狠抓灯标设备的维护保养,全年完成航标维护量21940座天,
航标正常率99.9%, 超部颁标准,为船舶安全进出青岛港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海岸电
台保障了海上无线电通信联络畅通。全年收发无线电报70974份,计288万字。7月1日,
青岛海岸电台正式开通了高频(VHF)无线电话,试开通了SSB单边带,使海陆联络更
加方便快捷。 1993年7月, 新造“黄海巡31” 海上巡逻艇投入使用,该艇续航能力
1200海里,适于近海(Ⅱ类海区)巡逻,扩大了青岛海区的有效管理范围。
全国海监系统首次船艇演练在青举行。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颁存贮10周年,充分展示港监队伍的风采和港监船艇在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
用,交通部安全监督局1993年9月28日在青岛举行了港监系统40年来的首次船艇演练。
全国10个海监 局的19艘船 艇、 近400名船员,参加了海上编队、海上搜救、救生灭
火、海上警戒、队形变换、海上检阅等6个项目的演练。
(海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