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贿赂工作 中纪委二次全会后,青岛市检察机关把查办大要案作为检察机关一项中心工作来 抓,依法严惩了一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分子。全市共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 184起。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6起,占立案总数的52.2%。大要案89起(其中特大案件26 件,要案3件),占立案总数的48.4%,是历年比例最高的。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 损失1005.38万元。 斗争中,一是加强了对办案的组织领导。两级检察机关实行了检察长包案制,落 实了办案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办案,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 二是始终把查办党政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生的 犯罪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工作重点。三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做到执行法 律的执行党的政策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斗争方向,使反贪污贿赂斗争健康发展。 刑事检察 青岛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充分发挥人 民民主专政职能,稳准狠地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依法严厉打击杀 人、抢劫、强奸、重大伤害及其他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重大刑事案件。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2820人,批准逮捕2644人;受理公 安机关移送起诉、免诉案犯3101人,提起公诉2581人,免予起诉273人。 工作中,一是与公安机关、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参加了“反盗窃”、“反车匪路 霸”、“打拐”、“打非扫黄”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二是继续坚持了对重、特大 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 做到了快捕快诉。全年在审查批捕环节上提前介入636件 次;在审查起诉环节上提前介入141件次,还对4起危害大、民愤大的刑事案件按特别 诉讼程序,在1至2天内起诉到法院。三是继续加强了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通过业务培 训、组织公诉人观摩庭、模拟答辩和评选优秀公诉人、组织部分区市院干警观看出庭 公诉录像教学片等形式,努力提高支持分诉的水平。 法纪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维护公民佥权益,保障民主,积极查办“侵权”犯罪;围绕惩 治腐败,维护法制,坚决自治“渎职”犯罪;围绕严格执法,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 设,深化服务措施。全市共立查各类法纪案件62件,其中刑讯副供、非法拘禁、玩忽 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五类重点案件55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万元。 监所检察 积极配合监管改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劳改、劳教方针,促进文明管理,对监管改 造场所执法情况进行了认真检察,发现并纠正了的批违法行为。对监管改造场所的安 全防范工作自行检察1955次, 消除隐患67起,提出安全检察建议155条,深入基层派 出所等单位,协助基层建立监管组织251个,提出监管措施474条;办理在押人犯重新 犯罪案件3起4人,起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控告申诉检察 全年复查申诉案件80件,处结59件。较好地发挥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 和内部制约作用,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保障了公民的佥权益。 举报工作 9月14日市检察院将举报中心列为独立的专门机构, 各区市院也将举报站更名为 举报中心,并向社会重新公布了举报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极大地调动了人 民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2292件(次),其中贪污贿赂等 经济犯罪线索1552件(次),法纪线索234件(次)。从中立查经济犯罪案件153起。 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是青岛市检察机关一项新起步的业务,工作开展后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17起,建议法院改判1起,建议法院再审1 起。立查了首起不服法院对买房契约的判决裁定的民事申诉案件,建议法院改判后, 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综合治理 全市检查机关自觉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打防结合、打 治结合、打教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一是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 全年共上法制课610场次,受教育人数8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79场次3250人,组织集 市法律宣传15场次,编发法制宣传教育书籍16000余册。二是积极开展检察建议活动, 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 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1400余条,协助企业建章立制59件209 条,对促进发展单位依法经营管理直到了积极作用。三是积极做好各种犯罪的预防工 作,结合审查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住址开展了对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结合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协助发案单位进行检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四是做好 免诉、监外执行人员的考察帮教工作,自行检察监外罪犯1445人次,会同公安、法院、 司法部门联合检查1528人次。对免诉人员协助有关单位建立帮教组织448个。 (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