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 26日至3月3日举行。会议应到代表 563人,实到代表 520人。会议听 取并审议通过了市长俞正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 市计划委员会主任祝盛业作的 《关于青岛市199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2年计划的报告》、市财 政局局长王增益作的《关于青岛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今吾作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殷康生作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冠升作的《青 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 17件, 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将其 中《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解决市区工业污染扰民企业外迁用地问题》、《采 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中小学勤工俭学中切实加强学生劳动实践》 等4件作为议案, 其他13件转为代表建议处理。代表们还就有关发展科技、住房制度 改革和城市建设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询问、会议之前和会议期间,代表共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46件,都进行了分类整理和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