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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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92年底, 青岛市内五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3566.5万平方米,其中实有住宅
建筑面积1769.8万平方米;房产局直管公房建筑面积 831.89万平方米。房产登记发
证工作, 直管公房已确权发证4677件, 面积 821. 76万平方米, 占应登记面积的
88.4%;单位自管房已确权发证3087件,面积1744.61万平方米,占应登记面积的75.5
%; 私房已确权发证37250件,面积217.18万平方米,占应登记面积的93.5%。为搞活
房地产交易, 于1992年7月组建了“青岛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结束了青岛市房地产
交易长期有市无场的局面, 至1992年底,已办理公私房产交易368起,成交额达八千
万余元;年内共完成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已累计解决完成3863件,达到 99. 1%;完成
青岛市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市内五区和除平度,莱西以外的县级市、区
全部成立了房屋纠纷仲裁机构。至年底,全市共受理案件84起,已处结76起,结案率
为如90.48%;房屋拆迁管理工作,1992年共办理拆迁9300户,拆迁旧房36万平方米,
直接组织了火车站广场拓宽,市级四大机关东迁以及汇泉小吃街改造,曹县路对号院
搬迁等重点工程的拆迁任务。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37件,发拆迁行政裁决88起,起诉
10起,发拆迁行政处理决定书754件,培训各市、区拆迁工作人员210名;完成青岛市
房产行政立法起草工作计划,由房产局起草呈报的《青岛市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办
法》、《青岛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房屋修缮质量监督办法》
等四部政府规章已经青岛市政府批准公布施行。
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3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1416件,处结
率100%。共收到人民来信684件,处结638件,处结率93.2%,接待来访169人次,处结
150人次,处结率89%。
1992年直管房屋,租金收入4305万元,租金实收率99.89%,比1991年提高0.48个
百分点; 全年共大中修房屋197处,维修面积12.9万平方米,零修房屋441244次,为
配合房改, 至年底已投入维修费3213.16万元,超年计划9%。全市直管公房房屋完好
率达70%以上,超过部颁标准。
至1992年底,市房产局完成建安总产值1.7亿元,比1991年提高29.7%。其中新建
完成产值1.16亿元, 占年计划的214.4%; 修缮完成总产值3697.1万元, 占年计划
360.34%; 工业完成2791.06万元,占年计划的236.8%;装饰生产完成1737.82万元;
商品房开发经营完成11 544万元, 占年计划的151%;全局累计施工面积46.43万平方
米;竣工面积17.75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91.7%;建安劳动生产率16407元/人年,比
1991年提高24.6%,其中新建劳动生产率18366元/人年,工程优良品率33.6%,比计划
提高3.6个百分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职工负伤频率0.29‰。
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 1992年,青岛市加快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步
伐,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
作。从1月19日至2月19日在全市举办了“房改宣传月”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住房
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住房制度改革的基础知识;青岛市房改实施方案的原则、目
标和具体内容。 共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3次,开设宣传骨干培训班12期,培训专业人
员4500余人;设宣传咨询点63个,印发各类宣传材料55万份,近万名房改宣传员利用
节假日上街进行了宣传。2月初至3月底,全市各单位按照市房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
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的房改大讨论活动,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使房改方案充
实与完善。 据统计,全市有50万名职工参加 了大讨论,收集意见和建议1000多条,
受理咨询电话70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
为给青岛市房改方案正式出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办了各类房改专业培训和知
识讲座、共举办全市性学习班11期,培训房改专业人员近万名。为帮助各级领导干部
熟悉和掌握房改政策,市房改办公室协助中央、省属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举办领导干
部研讨班讲座共21次。在完成了房改方案(草案)制订工作后,为使这一方案更加完
善, 将方案附10个实施细则共213条内容通过报纸公布,向全市自下而上地广泛征求
意见1000余条,先后对方案及细则进行了11次大的修改,无数次小修改使之更准确,
合理、科学、更符合青岛的实际。
4月份, 为检验青岛房改方案操作性情况确定实施方案的运行程序,在全市选择
了11个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模拟试点工作。参加试点的职工总数为2719人,
共承租公房为989户,职工人均工资基数为140.32元,人均住房补贴为7元,月缴公积
金为7元。 经房改模拟运转试点证明,职工在房改中不会增加过多的支出,完全可以
承受,多数企业完全有转换能力,青岛市房改方案及细则是可行的。
5月19日, 青岛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报批的青岛房改
实施方案。 决定对方案再充实完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全市模拟运转后实施。6
月25日经山东省房改领导小组研究正式批复了青岛房改实施方案。7月1日起在全市模
拟运转。1992年8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青岛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岛
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至年底统计,全市已筹集住房资金4318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2854万元,住宅建设债券资金1464万元,为加快青岛市住房建设注入了活
力。
青岛市第二期住房解困工程超额完成。1992年青岛市政府提出确保解决4000户住
房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并作为当年要办的门件实事之一。
为保证1992年解困房的建设任务具体落实,青岛市精心组织,在计划、规划、土
地、供水、供电、金融等方面大力支持,提供解困贷款2500万元。担负承建任务的建
设单位也专门成立了工程指挥部,保证按计划提供房源。据统计,1992年全市共安置
住房特困户4107户,其中在错埠岭三、四小区、水清沟二小区、洛阳路一小区、沧口
公园小区共统建解困房屋249752平方米, 其中住宅216884平方米;公建网点27433平
方米;人防工程5435平方米;可用于安置特困户的住房3263套;市解困办与68个单位
签订购房协议208份,售出解困房共2852套;单位自建房、购商品房调整解决553户;
二轻局在解困住宅小区自建解困房安置了702户。
至此, 连同1991年两年解困数字总计为7130户,占全部特困户总数的67.3%。全
市1992年有52个系统、单位全部完成解困任务,加上1991年全部解困的27个单位,全
市已有79个系统、单位实现了住房解困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奋斗目标,其中特困
户在10户以下的54个单位全部解困完毕。
青岛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动迁安置。火车站广场扩建工程是青岛市政府1992年度
要办的12件大事之一。 需拆迁799户,共计2540人;另有单位32个,个体网点29个,
共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除单位和个体网点就近安置外,其余居民都一次性易地安置
远离市区的新建住宅小区。为了保证工程在当年9月动工,青岛市政府于1992年4月下
发文件成立了“青岛市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动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分动迁安置、
信访监督、宣传综合、治安交通以及易地安置的新生活小区的生活配套等五个办公室。
于5月3日正式挂牌办公,各司其责。
动迁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到每个被拆迁户家中调查、动员;信访监督办公室将
青岛市有关房屋拆迁的法规和规定以及安置政策和标准等,以公开信的形式下发给每
一个被拆迁户手中,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并把被拆迁户原住房情况、人口情况
调查核实的安置依据等情况公开告示,以便相互监督。期间处理了一百多封人民来信,
接待上访群众近4次。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城建拆迁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司法人员,
成立了“城建拆迁巡回法庭”,实行现场办公,定点服务,积极做好拆迁法规和行政
诉讼法的咨询宣传工作,推动了广场动迁工作顺利进行。
原住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居民,一次性安置到远离市区23华里的浮山所
三小区。实际安置人口 2253人,安置新住宅 816套,总居住面积18775.28平方米,
总使用面积31588.70平方米。 安置标准人均居住面积8.4平方米,合使用面积14.2平
方米, 区内住宅设计合理,居住方便,所有房户都有9平方米左右的大厅,前后阳台
封闭,室内煤制气、暖气配套,每单元均有电话线路;厨房贴瓷瓦;室外绿化初具规
模,硬化路面。小区内粮店、菜店、门诊所等生活医疗设施基本齐全;新开通一条通
往市区的公共汽车路线。
为鼓励被拆迁户尽快搬迁,实行奖励措施。被拆迁居民在规定的15天内搬家,每
提前一天,按在册人口,每人发10元搬家奖励费并且每户发一个液化气灶;在前五天
内搬迁完毕,依以上原则,按15天发提前搬家奖励费。工程指挥部还免费提供搬家车
辆。由于整个动迁安置工作做得较合理,有序、细致、公正,广大居民都能顾全大局,
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799户居民没有一户被强制搬迁,均在规定时间内以较快的速度
搬家腾房,保证了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的动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全面开放。青岛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于1992年7月29日开放。
座落在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号。交易大厅面积约500平方米,有青岛市房地产开发公
司、房地产信托公司、房地产经济发展公司、建设银行信贷部等8个单位在此设点公。
截止12月底, 房地产交易市场经办公私房屋交易368起,建筑面积55870.41平方
米,成交额84473130.78元;其中私房交易282起,建筑面积10277.68平方米,成交额
875138.59元;公房交易69起,建筑面积37713.22平方米,成交额54753765.10元;涉
外房产40起, 建筑面积7879.49平方米,成交额20967957.89元;为国家征收契税114
万元。
青岛市房地产协会成立。 1992年12月 18日,由122个会员单位和部门组成的青
岛市房地产协会成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山东省建委、山东省房地产协会有关负责
人以及青岛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北京、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市
房地产管理局和房产业协会发来贺电和贺信;本市各有关单位、部门以及济南、淄博、
烟台等市共2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常
务理事会及负责人,并决定从1993年元月起创办《青岛房地产》杂志。青岛房地产协
会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青岛房地产业全面振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