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两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突出抓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一是建立 健全审理少年犯合议庭。两级法院根据青岛市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问题,普遍设立 了少年犯合议庭,配备专门审判人员29名,聘请工。青、妇、教育等部门陪审员90名, 年内共审理未成年犯罪202人。 审判中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注重思想疏导,取 得较好效果。 二是对“缓、管、免”人员进行回访考察。两级法院年内对751名缓刑 犯进行了回访考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督管教措施,使这部分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仅 为0.4%。三是坚持以案讲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年内两级法院共召开较大规模 的宣判大会71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3万余人;撰写宣传稿件932件,利用广播、报刊 等新闻媒介,并通过咨询服务和印发布告、通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收到较 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两级法院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心 放在基层,到年底止,各基层法院建立中心法庭59处,抽调88名干部到基层人民法庭 工作。各人民法庭年内收案14521件,审结14664件(含旧存),调处简易纠纷2025件, 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五是两级法院注意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办案中发现问题,及时 提出司法建议,并回访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年内两级法院共提司法建议746条, 被有关部门采纳落实490条, 对促进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防范犯罪的发生,发 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