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继续有所提高。据抽样调查,1991年市内五区 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856元, 比上年增长14.3%,扣除生活费用价格上涨因素,实际 增长6.8%; 生活费支出1767元,增长17.3%。农民人均纯收入1021元,比上年增加69 元,增长7.2%。生活费支出714元,增长12.7%。 居民家庭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 据抽样调查,我市城乡居民每百户拥有量: 1991年 比上年增加 市内五区: 电 风 扇 89台 7台 洗 衣 机 70台 4台 电 视 机 124台 14台 其中:彩 电 82台 14台 立体声收录机 8台 持平 照 相 机 33架 7架 电 冰 箱 76台 14台 农 村: 电 风 扇 51.8台 14.9台 洗 衣 机 4.6台 0.4台 电 视 机 79.1台 9.2台 其中:彩电 16.5台 3.2台 收 录 机 24.6台 0.1台 电 冰 箱 4.4台 1.9台 城镇就业继续增加。1991年全市安置待业人员1.98万人,年末待业率1.2%。年末 全市职工人数为105.3万人, 比上年增长2.1%;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合同制职工15.9 万人,比上年增长11.4%。年末城镇个体从业人员2.4万人,比上年增长4.3%。 城乡居民储蓄大幅度增加。1991年末居民储蓄余额82亿元,比年初增加17亿元, 增长25.7%。其中城镇63亿元,增长28.4%;农村19亿元,增长17.8%。 全年职工工资总额26.4亿元,比上年增长8.2%,职工平均工资2552元,比上年增 加152元,增长6.3%。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得到改善。 城镇新建住宅126.4万平方米,解决安置住房 特困户3023户。居民区的各项配套工程得以完善,浮山所二小区和挪庄居民区的各项 配套工程,经省“齐鲁杯”检查团检查评比,达到省级标准,1991年末,城镇居民人 均居住面积7.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据抽样调查,农民人均居住面积20.2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平方米。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1991年全市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7824张,收养7073人。 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 1991年全市国内外各类财产承保总额达828亿元,比上年 增加29.9%。 有108万户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267万人参加了各种人身保险。全市国 内财产保险业务共处理赔案18291起,赔款支出48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