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全市在提前一年完成了青岛市政府下达的“七五”绿化任务,林木覆盖 率达到29.06%的基础上, 成片造林11789亩,新建农田林网48500亩,四旁植树125万 株,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68.4%、242.5%和125%。育苗4970亩,超过计划1500亩。全市 年度造林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核查验收,造林完成比列全省第三名。 1.层层制定规划,突出造林重点。修订完善了《1987—2000年沿海防护林体系总 体规划方案》,制定了《沿海防护林体系总体设计方案》、《1990—1992年林业发展 三年规划》、《关于铁镢山、藏马山综合开发方案》、《关于奋战五年,全面绿化胶 南的决定》。各基层也都制定了具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逐一进行了落实。1991 年, 突出抓了山区开发, 河滩成片造林,农田林网建设,梯田地堰开发和海防林带 “堵缺口”造林。 2.完善林业政策,启动林业活力。一是生产经营政策。对原以自留山、责任山经 营形式为主的林业政策进行了调整。 全市已有94.1%的山滩实现了集体统一开发、经 营。对经济林等也实行了统分结合的经营政策。二是投入政策。两年来,全市用于林 业建设的工日达600万个,投入林业建设的资金达800多万元,共育苗5000多亩。四是 奖惩政策。制定了“八五”绿化标准和验收奖惩办法,对按时完成各项目标责任的, 分别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完不成规定目标任务的,分别进行通报降职使用和 引咎辞职的处分。 3.依靠科技兴林,提高造林绿化总体水平。狠抓了良种壮苗,做到选、育、引相 结合, 全面推广良种。使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实行科学造林,通过采用科学造 林措施,全市造林成活率达到了95%以上。 4.坚持封、育、管并举,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依法进 行了林业资源管护。 按照《森林法》 ,经常开展全民性的林业法规教育,并制定了 《胶南市环海林场林区管理办法》、《关于国营和集体沿海防护林管理规定》以及封 山育林、护林防火和林木采伐的有效机制。二是逐级建立护林防火组织,实行了行政 首长责任制,村村设立了护林员,全面强化护林责任。三是封山、育林。除按规定时 间统一封山外,对山区、重点林区和林地设立封山标志,固定专人管护,常年死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