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全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8804万元, 比上年增长5.4%; 完成商业营业收入 23151万元, 比上年增长17.9%;实现工商利润总额1930.8万元,比上年增长16%;出 口产品交货值1120万元, 比上年增长16.5%;全区完成财政收入2876万元,比上年增 长14.4%,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地方财政收入1268.6万元,灶内支出1264.2万元, 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城市建设与管理又上新水平。完成了延安二路省级达标和宁夏路、延安一路市级 达标建设,改造了归化路。太清路、东光路等8条柏油路面,新铺和整修人行道板2.2 万平方米。 对区内8条主要道路和延安路大转盘进行了重点绿化,完成了宁夏路、延 安三路南端绿化达标。组织了有省内外专业单位参加的“台东区商业中心及威海路两 侧规划”设计招标和评审,为规划建设城区打下了基础。全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 85.6%,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率达18%以上,被评为市级环境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全年征收排污费443.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为企业治理污染积累了资金。全区民 用型煤使用普及率已达到90%以上。 全区小学生入学、 普及、巩固、毕业率均达到100%,体育达标率为97.6%。1991 年, 区政府投入教育事业费445.5万元,比上年增加54.5万元。其中,拨款32万元扩 建改造了顺兴路、长阳路两所小学校舍,新增校舍面积2740平方米;拨款20万元补助 建造教师宿舍。全区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并取得较好成绩。在市级比 赛中,小学生五项联赛和田径比赛均获得第二名,游泳比赛获得第三名,市长杯足球 赛连续两年获第一名,群众体育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区业余体校被推荐为省级先进 单位。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全区人留出生 率为5.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0.05‰,晚婚、晚育率和计划生育率分别为95.93%、 99.49%和100%,区计生委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军民共建和拥军优 属活动,共评出市级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3个。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区共有 福利企业16个,安排残疾人员376名,福利企业全年实现产值1571万元、利税232万元, 比上年分别增长41%和3.3%。 认真做好对孤老户的供养和社会救济工作,全年发放城 市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5.l万元, 其中对孤寡老人定期救济1.5万元,临时救济2.7万 元。积极开展“三项康复”工作,在为山东省“康复中专”捐助活动中共募款14.9万 元。 通过开办劳务市场, 为企业调配、输送劳动力1700余名。全年收缴待业保险金 160万元,为265人发放待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