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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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环境保护概况
市环保局编制上报了“八五”环境保护计划,试编并实施了《青岛市一九九一年
环境保护年度计划》 。5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了调整充实,俞正声市长任主任。
环境保护目标责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全面展开。7月,市长与12个区(市)
长、11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签订了(1991—1992)环境保护责任书。
海泊河污水处理工程、煤制气油制气工程、错埠岭热电站工程和市卫星城镇污水
处理工程等五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年度计划;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25.14%;建成了唐河路垃圾场,对垃圾进行了简易卫生填埋,减少了城市生活垃圾对
胶州湾的污染,使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胶州市氧化塘工程和青岛市十
个山头公园建设,被评为全国城市综合整治优秀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增加了地表水、地下水、硫酸盐化速率、二
氧化硫、 TSP、烟尘监测等项目;排污收费扩大了征收面,全年收费20.8万元;全区
共审批“三同时”建设项目29个,共计投资13842.08万元人民币和122.9万美元。
市环保局完成了国家环保局和中国社会调查所下达的“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任
务,配合青岛电视台完成了《合力篇》中反映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电视专题片《摇
篮在呼唤》。编辑出版了《环境保护法规汇编》。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建立起市、 区(市) 、乡(镇)三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体系。为了保证完成
“1991—1992”年度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市环委会召开了两次会议
专门进行了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题研究关。停、并、转、迁企业问题。年底检
查, 责任书中市内五区的21项定量考核指标实现了计划目标;8项环境建设工程基本
完成年度计划, 16项污染源治理项目多数达到计划进度要求。 青岛市被省政府授予
“环境目标责任制先进市”称号。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全面展开。市内五区21项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得
65.05分,较上年提高10.16分。其中,指标得到改善的有8项,持平或略有改善的8项,
劣化的2项。 各县级市(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在1990年进行准备性考核
的基础上正式实施,并确定了11项考核指标内容,年底考核结果(满分为55分):莱
西市45.03分、 即墨市43.05分、胶南市41.86分、平度市40.63分、黄岛区38.36分、
崂山区28.3分。 胶州市27.09分,基本达到或超过了年度计划指标值。全市新建烟尘
控制区面积53.16平方公里,其中市内五区新建22.56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由
上年的64.4%提高到86.2%,县级市(区)合计建成30.5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达到46.6%;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60.05平方公里,其中市内五区建成33.4平方公里,
县级市(区) 合计建成26.65平方公里;市内五区民用型煤普及率达到59.11%,比上
年提高了8.6个百分点;市内五区城市气化率达到36.7%,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9.9万平
方米,比上年增加11.7万平方米;加快汽车尾气控制与管理,市内五区年检机动车辆
21078辆,路检机动车辆3101辆,尾气达标率72.9%。
工业污染防治
共安排污染源治理项目242个,其中治理废水项目67个,治理废气项目108个,治
理固体废物项目3个, 治理噪声项目54个。总投资7149.5万元,其中环保贷款2217.6
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1.02%;列入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关停项目之一的红星化工厂红
矾钠产品正式停产列入国家第二批限期治理的红星化工厂铬渣处理、青岛染料厂综合
污水处理厂建设达到年度治理计划要求。区(市)属以上企业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
量为46.84吨, 比上年减少21.16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50.1%,比上年提高4%;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43万吨,比上年减少8.37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2.14万吨,比
上年减少1.8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4%,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环境法制建设与环境监督管理
市政府批准建立了市环保局法制处。完成了《青岛市征收排污费管理办法》(规
章)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送审草案;组织了
环保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清理和编写成册工作;为规范全市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行为标
准,拟定了对燃烧设备、焚烧枯草、废弃物等方面违反环保法规行为行政处罚的内部
试行标准。按省环保局的部署,第四季度进行了一次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
市环境科研所完成了“青岛啤酒厂20万吨改扩建工程”、“青岛石油化工厂扩建
工程” 等三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全市共审批“三同时”项目294项,总投
资1461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63.6万元,占总投资的2.4%。经检查,市区建设项目
“三同时” 执行率达到91.8%,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运将率达到78.41%;全市排污收费
比上年增长14.5%, 收费总额达到4300万元。 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 (含公开电话)
1638件,处理1580件,处理率为96%;承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25件,办复
率100%。
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状况
1991年全市例行监测数据11.8万多个, 比上年增长2.6%,且个三级站和8个四级
站全部实现大气二氧化硫自动监测;监测项目有所拓宽。开展了硫化氢监测废气,水
质监测项目由37个扩大到47个,掌握了21种优先控制污染物定性鉴定方法,对其中14
种有机物完成了定量监测方法和研究,具备了测试条件,为本市“八五”末期开展有
毒有害有机物的测定贮备了技术。《青岛市(1986—1990)环境质量报告书》被国家
环保局评为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
1991年青岛市环境质量状况:(1)大气:青岛市城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207
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6%,工业区下降幅度达24.6%,呈缓慢减轻趋势,但仍超
标2.4倍;城区硫氧化物以硫酸盐化速率计,年日均值为2.702三氧化硫毫克/100平方
厘米碱片·日, 超标9.8倍,比上年略有增加;硫化氢,据红星化工厂子站监测,年
日均值为0.064毫克/立方米,超标5.4倍,自6月份起硫化氢浓度显著下降,这与红星
化工厂点源治理有关; 城区飘尘年日均值为0.191毫克/立方米,超标0.3倍,比上年
降低25微克/立方米,工业区下降15.1%;城区年月平均降尘量为19.19吨/平方公里,
超标0.6倍, 比上年略有下降;氮氧化物年日均值为0.04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
18.4%, 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年日均值为2.2毫克/立
方米, 比上年下降18.5%,符合评价标准;臭氧,四方旅社子站监测结果,年日均值
为0.010毫克/立方米,符合评价标准。(2)水环境:本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
棘洪滩水库和二水厂水质良好,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大沽河主河道,
后沙湾以上各断面水质良好, 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4类标准;后沙湾断面
向下,由于莱西市城区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汇入,水质变坏,最严重的是后沙
湾断面氨氮最高浓度达23.08毫克/升, 超标45倍, 超标率66.7%; 城区地下水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的井数仅占全部监测井数的33.3%,大部分水井不能做为饮
用水源使用;海域水质,近市区海域和风景旅游区海域水质,基本上符合(海水水质
标准),能满足功能使用要求,但胶州湾东岸近市区海域水质较差,主要原因是该海
域岸边排污量大, 其东北部因属水体交换呆滞区,自净能力较弱。(3)噪声:城区
道路交通噪声, 等效声级为73.5分贝(A),比上年降低0.4分贝(A),区域环境噪
声平均值59.2分贝(A) ,比上年降低3.3分贝(A);功能区噪声大部分超标,只有
工业集中区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达标。(4)固体废弃物:全市共产生固体废弃物261
万吨,其中粉煤灰和炉渣为175万吨,全年综合利用量为167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
储存部分) ,当年储存量为117万吨,累计储存量达1825万吨,占地面积3000亩;排
放工业固体废弃物4.4万吨,比上年明显减少。
1991年,青岛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为7.27。比上年指数8.06有所减
少,这表明,1991年城区大气污染发展趋势继续得到控制,但环境质量仍存在很多问
题。大气方面环境质量问题,表现在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基本格局仍没有根本改变,大
气中二氧化硫比上年下降,但仍超过国家标准,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仍属
重污染级;水环境方面,大沽河莱西市以下区段,污染相当严重,直接影响了大沽河
水源地水质;胶州湾东岸仍受沿岸污染源排人的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影响,导
致该海域滩涂近岸海水水质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