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青岛市殡葬管理工作在丧俗改革、普及火葬、加强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 绩。 在丧俗改革方面加强了行政管理。由市民政局牵头召开了有公安、工商、宗教事 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在全市开展了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禁止销售 封建迷信品,从而配合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基层充分 发挥了红白事理事会的作用,全市6707个红白事理事会能积极为群众提供服务,以文 明节俭方式代替大操大办,有效地控制了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全市共建骨 灰室438处,骨灰公墓5535处。 青岛市火化率已连续5年稳定在95%以上, 1989年共火化尸体36382具,火化率达 到97.18%, 比1988年提高0.23%。殡葬事业单位不断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加强了经 营管理, 开展多种殡葬服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内有4处殡 仪馆被评为山东省五好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