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青岛市稳步深化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的项目和范围又有扩 大。统筹项目扩大到除药费和房贴以外的所有项目,新增加了生活补贴、肉食补贴、 4种副食品补贴、 离退休人员特许生活补贴、洗理费、书报费、乘车费和一次性增发 的生活补贴共9种, 年支付统筹费用增加了6238.4万元。实行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的 范围,扩大到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小集体企业骨干职工。至此,除个体工商户外,青岛 市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一体化,基本覆盖了全市各种身份的城镇劳动者,成为全国仅 有的几个城市之一。全市已统筹养老基金和失业基金共计6000多万元。当年已有20多 名临时工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有1650人次领取了失业救济。在银行一度取消“同城 托收无承付”办法和多数企业陷入三角债的情况下,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加大措施;保 证了两项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7%以上。全市17万退休职工及时足额领到了退休金。 在试行对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方面,1989年继续总结完善了即墨市对全市3000名 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统筹、统支、统管与企业脱钩的经验。对退 休人员的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个人病情和工龄长短挂钩的办法,收到了既保证医疗,又 节约开支的效果。 全市还建立了176个离退休人员活动小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娱乐 活动,丰富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在企业医疗改革和病假工资改革方面,逐步完善修订了企业职工医药费报销办法。 全市实行这一改革的企业已达1500多个、40多万职工。本着既保证医疗,又节约开支 的精神,实行了医药费与个人工龄长短挂钩,个人负担以年30元为限,超出部分由企 业负担的办法。通过开展全市大检查,落实了各单位医疗改革情况。实行改革的企业 医药费开支由年上升30%变为降低20%,纠正了部分单位擅自降低标准的错误行为。另 外,还在市南区试行了大病行业医疗统筹办法。整顿了对长期病休职工的管理,提出 了建立医务劳动鉴定组织和标准的意见,被劳动部转发至全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