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深入贯彻《商标法》和强化注册管理,企业对注册使用商标更加重视。1989 年, 共审查核转申请注册商标622件,与1988年相比增加68件;结合商标使用管理, 为企业办理注册商标变更196件,商标转让15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02件。截止 1989年底, 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数达2680件,其中国外注册268件;与1988年相比增 加404件,增长17.8%。年内还筹备成立了市保护注册商标联谊会。 广告管理以整顿经营秩序为重点全面加强。通过企业自查和检查验收,青岛市76 户广告经营单位有61户重新换发《经营许可证》 ,2户限期整顿,13户被依法撤销; 新发展5户, 总数68户。整顿后的广告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设计制作能力提高,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据统计,1989年青岛市广告经营额达3000万元,比1988年 增长29.5%; 在全国广告作品评选中,青岛市获三等奖、佳作奖和新广告媒体开发奖 各1个;有48件作品在全省广告展评中获奖,占全省获奖广告作品总数的58.9%,其中 有5项获全省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