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法制宣传、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合同管理机构、制度和人员“三落实”。先 后编发经济合同法规宣传材料42500多份, 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15期, 培训人员 9648人次; 帮助企业建立和指定合同管理机构2428个, 配备合同专、兼职管理人员 30720名, 推动了合同制的建立和完善。1989年,全市共签订各类经济合同382.98万 份,标的金额187.6亿元,其中到期合同370.2万份,金额156.6亿元,已履行367.4万 份,金额156.5亿元,履约率达99.2%。加强合同仲裁机构建设和合同纠纷的调解、仲 裁工作。全市已建立派出仲裁庭41个;受理合同纠纷案件1391起,争议金额5789万元, 到年底共处结1361起,处结率为97.8%;鉴证经济合同3197份,鉴证金额40406万元, 通过鉴证把关, 协助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92万元。1989年评出“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868家,比1988年增加3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