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进一步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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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在建设文明城市的过程中, 制定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草稿)》,坚持以法治城,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职能,加强了市容环境的综合治
理。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扎扎实实地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城市绿化
有了新的发展,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3.82%,人均拥有公共绿地3.64平方米。开发建
设的10座山头公园已全部建成并对外开放,形成了纵贯市区南北30多华里的点、线、
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化格局,大大改善了青岛市的市容环境。爱国卫生运动呈现出新的
面貌,在市区继续保持“卫生城”和胶南县“卫生城镇”的基础上,1989年莱西县又
达到了卫生城镇的标准。青岛市连续两年被全国爱卫会授予“无鼠害市”的称号。与
此同时,大力加强了交通管理、市场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一要三不准”活动,“门
前三包”责任制逐步得到落实,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