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是青岛港务局全面实行局长负责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第一年。局长 负责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推行,促进了港口内部改革的深化。 圆满完成了局机关的机构改革。为适应局长负责制和港口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上半年按照《企业法》和“三个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党政职能分开和“精简、效 能、统一”的原则,进行了局机关的机构改革。此次改革,淡化了了直接管理,加强 了间接管理,确立了青岛港两级管理的新格局。改革方案经过了“三上三下”充分讨 论;干部聘任经过了广泛的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双向选择,确定 了自己的岗位。这次改革,局机关机构设置由原来的30个减少到27个;机关工作人员 被聘上岗的393人,为原机关工作人员614人的65.1%,为现编制定员的87.7%。通过这 次机构改革,青岛港在五个方面得到了加强:一是党务工作部门全部保留并配备了得 力干部,加强了党的建设工作;二是建立了监察处、检查室,加强了行政法制的监督 检查,使党纪、政纪、法纪综合配套;三是将商货处、调度室合并为业务处,减少了 环节,加强了生产业务的集中统一指挥;四是设立思想政治工作处,加强了思想政治 工作;五是成立了政策、经营、规划专职部门,加强了宏观管理。 进一步深化了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随着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确立,从1988年底 开始, 青岛港的优化劳动组合工作同时全面推开,在15个生产单位12132人参加的优 化劳动组合中,有1006人被组合下岗,其中管理干部227名;有138名工人被优化组合 到管理岗位, 其中27人担任了中层领导,4名厂级干部转到了一般管理岗位。通过优 化劳动组合,打破了长期以来的“铁饭碗”,增强了干部、工人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举办了青岛港劳务市场。 1989年4月,青岛港为巩固动态优化劳动组合成果,举 办了首届劳务市场,有24个工种所需的184个岗位进行了合理流动。全港有160名下岗 人员参加了交流,有82名人员找到了较满意的工作。12月,青岛港又组织了第二次劳 务市场,进一步扩大了交流范围。 进一步完善了承包责任制。1989年青岛港与青岛市实行了工资总额和吞吐量、利 税双挂钩办法。上半年,又与青岛市政府签订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实行了“三包 一挂”的承包形式:包上缴国家财政收入、包吞吐量、包技术改造投资;实行工资总 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为了确保局长承包合同目标的实现,青岛港各单位和各部门根据 各自的经济责任目标制定了保证措施,并将各承包措施层层分解到各基层。为了使承 包经营责任制不断完善,下半年,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了“承 包经营责任制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并根据各单位上半年承包进度的完成情况,进 行了审计考核,按承包合同进行了兑现。 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继“青岛万度力联合有限公司”、“青岛港兴包装有限 公司”之后,1989年,青岛港先后与香港景华公司全办了“青岛琴华集装箱综合服务 有限公司”,与香港宜家有限公司联营了保税仓库。“港兴包装有限公司”被列为青 岛市中外合资企业中经济效益最好的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