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运输行业治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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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全面加强了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治理整顿。
公路运输管理:1、进一步完善法规建设,陆续推出《青岛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青岛市社会客运班车及公用型汽车站管理规定》 等地方性法规;2、为加强公路客
运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提高其业务水平,对全市2500多名司乘人员分期分批进
行了系统化培训;3、在以市内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为治理重点的同时,对800多辆
长途客车进行审核定级, 使全市营业性客车全部实行明码标价、挂牌服务;4、把路
检路查与群众举报有机结合起来,全市三级运输管理部门全部设立了举报电话或投诉
信箱, 基本形成了以群众投诉为主体的客运监督体系;5、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优
质服务“信得过”客运司乘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对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并做出一定
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犯法规造成不良影响者严肃处理。
水路运输管理: 1、制定了《青岛市水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海上
旅游运输管理的规定》、《青岛市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青岛市船舶租赁管
理办法》等管理法规,并通过新闻媒介广为宣传。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重点
查处违章、 无证运输方面的问题。全年组织大范围检查11次、日常检查370多人次,
共检查船舶250艘次, 给予经济处罚处理29艘次。全年共收征管理费515449元,其他
规费176258元。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鉴于全市汽车维修行业严重过剩,立即停止审批开业手续,
有效地控制了汽车修理行业盲目发展的趋势。对已开业的汽车维修业户,加强管理,
统一负责制下发了关于修车价格、工时、用料、返修及维修设备状况等方面情况的12
种表格,强调开业户按照表格准确填写,使过去某些业户贿赂司机、开假单据、滥报
项目、乱收费用、逃漏税收的现象受到扼制。同时,开展稽查和举报工作,打击违法
经营。全年共收交滞纳金4999.81元,补交管理费4000多元。
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在进口汽车大量减少,国内汽车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与公
安车管部门密切配合,并切实把好汽车生产厂、组装厂的代征关。同时,积极参加公
安部门一年一度的车辆审查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新车费漏和拖欠问题,顺利地进行了
查漏补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征收任务。截止11月底,征收费额2118.7万元,超交通
部计划36%、市交通局计划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