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青岛铁路分局按照铁道部和济南铁路局的要求,结合分局的实际,在运 营、基建、多种经营和集体企业等方面,继续认真进行“四清理、两整顿”。首先, 清理整顿了公司。根据济南铁路局提出的一个分局级大口、一个基层单位只保留一个 经济实体的要求,对全分局多种经营和集体企业近百个经济实体进行了清理整顿,审 核和换发执照,清理经营项目,对不符合规定、不具备开办条件、名不副实、没有归 口管理、经济效益低或重复设置的19个公司或实体,作了降格、合并或撤销处理,占 分局公司或实体总数的34.6%。 二是压缩了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对在建工程项目逐项 进行了认真清理,缓建了一批工程项目,集中财力保证了重点急需工程建设,当年完 成基建投资额为历史上最多的一年。三是开展了财税大检查。在组织基层单位进行自 查的基础上, 分局成立了9个检查组,对26个基层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分局共清 查出“小金库”254个,结余资金164.5万元,分别作了没收和入帐处理;停止了个别 站段入股分红和乱提乱发劳务费等问题;严格控制成本过快增长,清理费用、资金管 理,处理了超储积压物资,清理了债权债务,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从第四季度开 始又停止审批社会集团购买商品,使全年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扣除不可比因素)比 1988年减少了8%。全年有13个基层单位成本支出控制在计划以内。青岛车务段、青岛 列车段、青岛工务段、淄博水电段、淄博机务段、潍坊电务段、潍坊工务段、分局财 务科等,被济南铁路局评为成本管理先进单位。四是在治理整顿中充分发挥审计监察 监督作用。年内对部分基层单位及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了审计监察,如对青岛车务 段高密宏达宾馆一项工程审计就追回投资76.31万元。 同时根据治理整顿和审计监察 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工资限额控制办法,修改、废止了22个规定和办法,加强了制度 建设,完善了经营管理机制,对促进治理整顿的发展直到了重要作用。对全分局的治 理整顿工作,铁道部财税检查组、监察局和济南铁路局、青岛市检查组检查后,都给 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