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青岛市把整顿流通秩序作为治理整顿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重点对各种公 司继续进行清理整顿,清除流通领域的混乱现象;认真组织实施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 和彩电的专营,理顺流通渠道;加强了市场管理,逐步建立正常的交易秩序。在清理 整顿公司方面,对全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1661户公司,认真组织了自查 和重点抽查,撤、并、改186户,占公司总数的11.2%,占1986年下半年以来新办公司 总数的30%。 其中:撤销87户(含党政机关经办的公司61户);合并24户;改办其它 企业的75户。结合公司整顿和撤并,加强了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已查结万元以上的大 案23起,打击了转手倒卖、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 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公布后,青岛市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充实加强了各级清理整顿 公司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对尚未清理整顿完的各类公司抓紧制订撤、并、留方案, 集中力量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在专营工作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化肥、农药、农膜 和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的决定,青岛市认真组织了实施。制订了专管供应办法和综合 零售价,批准农资专营单位225家,彩电专营单位150家,扭转了多头插手倒卖、市场 价格混乱状况,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在市场管理方面,制订了加强钢材市场管理的有 关规定,对城乡集贸市场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对繁华地段冷饮、小商品市场摊位进行 了公开招标觅主。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经营和投机倒把、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活动, 全市共取缔无照经营3.5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 案件4284起,罚没金额入库28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