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1979年开始进行劳动制度改革,至1988年,这一改革已由单项试点发展 为综合性配套改革,并在全市全面铺开。鉴于青岛市的劳动制度改革富有成效,1987 年,国务院为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的经验,批准青岛市为全国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综合 改革试点城市之一。1988年初,青岛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由市劳动、人事、 组织、计委、体改委、经委、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月,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颁布了青岛市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综合改革方案 和实施细则。综合改革的整体目标是:逐步建立起能真正体现按经济效益进行工资分 配、劳动合理流动、人事管理科学、劳动保险社会化的新型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制度。 实施综合改革后,企业的内部经营不断完善,国家的宏观能力得到加强,促进了社会 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 广大职工对综合改革表示理解和支持。 据对57个企业 13308名职工抽样调查,87%的职工对综合改革的效果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综合改革 促进了劳动工资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城镇劳动就业,继续贯彻了“三结合”(全民 介绍就业、集体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的就业方针,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组 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基本做到了当年新成长的劳动力当年得到安置;就业前培训 工作,在提前实现先培训后就业目标的基础上,加强了统筹办学;在职工人技术培训 从中级技术等级走向高级技术等级。综合改革还增强了劳动工资计划体制的宏观调控 能力,加强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促进了法制建设,适应了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 为发展青岛市外向型经济,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1988年青岛市 政府下达了《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在劳动、工资、保险管理等方面 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外商投资企业在劳动工资方面的自主权。全年全市外商 投资企业已发展到96户, 其中已开业55户,中方职工5119人,中方职工月均工资210 元,比市属企业职工高25-35%,有100多名外资企业的劳动干部接受了劳动工资管理 培训。 1988年12月25日,青岛市劳动学会成立。青岛市副市长秦家浩、原青岛市副市长 韩洪勋任名誉会长,青岛市劳动局局长刘鹏贤任会长。学会发展团体会员单位147人, 入会人数1071人, 个人会员461人。在筹备学会过程中,学会筹备组对长期从事劳动 工资工作的1700多名劳动干部进行了大专程度的《专业证书》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