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青岛市市区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87年上升20.9%, 是建国以来上涨幅 度最大的一年。市物价管理部门在继续推进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的同时,加强宏 观管理,严格控制市场物价,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坚持日常市场检查与行业重点检查 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发动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除了做好1987年物价大检查的结案 收尾工作和开展1988年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外,年内还先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 了7次较大规模的专项检查:(1) 3月份开展了以柴油、化肥、农药、农膜为重点的农 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检查;(2) 5月份对早点食品价格的检查;(3)6月份为保证4种副食 品价格改革方案出台,对肉制品、面食制品、糕点制品等价格的检查;(4) 在放开13 种名烟、名酒价格和提高部分烟、酒价格的同时,为防止其它同类商品“搭车”涨价, 开展了对烟、酒市场价格的检查;(5)7月份重点对夏季冷食品价格的检查;(6)在8月 份市场出现抢购风、涨价风时,又及时地开展对高档耐用日用工业品价格的检查;(7) 开始进行了一年一度的全市物价大检查,全年共查处种类价格违法案件1387起,罚没 款总额696.5万元(其中罚款47.8万元),退还用户4.6万元。有效地打击了乱涨价和哄 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为使市场物价上涨幅度得到控制,市物价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宏观管理措施。一是 1987年12月24日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 (青价字<1987> 211号),保证了1988年元旦、春节期间肉、蛋、菜等副食品价格的稳 定; 二是1988年5月25日会同市商业局下发了《关于具体安排肉、蛋、菜价格和掌握 原则的通知》(青商计物字[1988] 173号),规定了国营、集体企业经营春夏菜和市场 调剂部分的肉蛋作价原则和进销差率;三是对即墨、莱西、胶州等地的大白菜生产进 行摸底调查, 在此基础上会同市商业局于11月3日下发了《关于下达今年秋菜指导性 价格的通知》(青商计物字[1988] 404号),明确规定了秋菜指导性购销价格;四是从 稳定市场物价出发,对商品流通的某些价格混乱现象,特别是对群众较敏感的部分放 开的电冰箱、洗衣机、黑白电视机、录像机等工业消费品,提出了必要的控制和整顿 措施。市政府为此于11月17日以青政发[1988] 261号文批转了市物价局的《关于整顿 当前市场物价秩序意见的报告》,使市场物价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 1988年,“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以下简称“双信”)有了新的进展。市内 5区参加“双信”活动的单位总数由1987年的1027个扩大到1208个,增加了17.6%。通 过组织检查验收,评出1988年“双信”单位208个,其中连续3年获得“双信”单位共 有34个, 连续2年的有85个;评出“双信”个人90名。颁发了“双信”单位荣誉证、 “双信”个人荣誉证及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