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青岛市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方法和形式上主要做了以下探索和改进: 1.实行税收收入任务“双线考核管理”。过去税收任务只分配下达给各基层征收 单位,这样致使了市局税政业务处只关心税收政策的掌握执行,而不关心税收计划的 完成状况。自1988年初开始,将全年税收计划按税源大小不同,分配下达给各县(市、 区)税务局、市属各税务公司的同时,按照分管税种业务的不同,分配下达给市局各 税政业务处,实行了两条线考核管理。在审批减免税项目同时,考虑对税收任务完成 情况的影响。从而促进了上下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沟通以及在税源控制上的相互制约, 增强了收入观念。 2.开展了“征查两条线”试点工作。“征查两条线”就是将基础征管工作与纳税 检查分开,实行专业管理。1988年全市各基层税务部门普遍推行了“征查两条线”试 点,实行查管分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监督,从而增强了税企双方依法办税 观念,提高了征管质量。 3. 改进增值税征收计算方法。配合税制改革,在全市80%以上实行增值税的企业 推行了增值税源头控制销售成本扣税法; 对50%以上核算比较健全的实行增值税的大 中型企业实行了增值税分期核实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