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是青岛市对外贸易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主要体现在:外贸经营由过去的 收购为主转变为全面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经营方式由国家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吃 “大锅饭”体制,改变为外贸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外贸经营企业由过去以外贸 公司为主,发展到有更多的出口生产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 自营出口成绩显著。1988年初,随着外贸计划单列,青岛市开始全面自营出口。 刚组建的8个市外贸公司及市进出口公司, 在没有库存出口货源、在手订货合同和周 转外汇,缺乏外销人员的困难条件下,加快机构建设,采用公开招聘业务人员等办法 充实业务力量,并加强岗位业务培训,提高了对外经营能力;同时抓紧理顺上下左右 的工作关系, 加强同外商联系, 广交客户,开展市场调研,大力推销,放手成交。 “青纺联”和青岛啤酒厂这两个传统的工贸结合自营出口企业和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进出口公司,认真总结前几年的经营经验,在同老客户做好生意的基础上,努力开 辟新市场,扩大出口创汇。一批长期从事出口生产,有一定对外经营能力的出口生产 企业大胆地走向国际市场,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的交换和竞争,开展自营出口业务,为 全市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做出了贡献。三资企业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许多企 业相继投产,生产的产品在国外的销量不断增长,外汇收入不断增多。1988年,全市 累计出口创汇3.57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2.17亿美元,超额完成了当年的出口计划, 为青岛市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打下了基础。 全面推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年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和深化外贸 体制改革的规定》,在外贸系统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城市, 直接向国家承担了外贸出口承包任务。 承包指标:出口计划基数18160万美元,收汇 17179万美元, 上缴外汇11983万美元,出口计划基数内人民币补贴11584万元。国家 规定, 以上承包基数一定3年不变。同时,国家根据少数商品统一经营与多数商品分 散经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出口商品经营分工,将大多数商品放给地方承包经营,加 大了地方的责任。另外,国家还在超基数出口外汇分成,开放外汇调剂市场,鼓励进 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发展易货贸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 列改革配套措施。 为了进一步理顺承包关系,青岛市除外运公司以外,其它8家外贸 专业公司都下放地方,与市财政挂钩。市政府在国务院《规定》下达后,迅速研究贯 彻落实意见,并印发了《青岛市对外贸易承包经营暂行办法》,制定了“三级承包, 包到企业,条块保证,自担风险”的承包办法,把向中央承包的出口任务层层承包到 县(市)区、局(公司)、出口生产企业、外贸和工贸企业。同时,制定了鼓励和扶 持出口创汇的相应政策和措施,以及奖罚条件,旨在明确责权利关系,调动企业出口 创汇的积极性。市各出口生产企业和出口经营企业纷纷把市政府下达的承包指标纳入 企业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并在企业内部分解落实到生产车间、科室和个人。出口生产 企业克服原材料不足,电、水、煤等供应紧张的困难,优先安排和组织生产,千方百 计完成任务。外贸部门积极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资金、原材料等, 多方面扶持出口生产。同时,利用青岛的口岸条件,主动到外地组织货源出口或代理 出口。还想方设法挤出资金,与出口生产企业搞工贸联营,开发出口新产品。市有关 部门本着外贸生产、运输、资金、能源、收购五优先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方 面对出口创汇予以大力支持。市经贸委、市计委加快以进养出外汇的周转速度,周密 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为了确保完成全市的出口承包任务,市经贸 委会同市计委、市财政局、青岛外汇管理分局组成联合办公小组,定期到各外贸公司 检查计划实施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现场帮助解决外贸经营中的困难。到年底,全 市共完成自营出口额21735万美元,收汇20566万美元,均比计划提高19.7%。 新批准17家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1988年,青岛市在总结“青纺联”和青岛啤酒 厂工贸结合、自营出口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扩大工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 选择一批有出口生产经验和对外经营能力的企业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调动企业出口 创汇的积极性,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先后批准了青岛食品厂、青岛第二食品厂、 青岛衬衫厂、青岛橡胶二厂、青岛橡胶六厂、青岛橡胶九厂、青岛同泰橡胶厂、青岛 红星化工厂、青岛燃料厂、青岛化工厂、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电冰箱总厂、青岛手表 厂、山东南墅石墨矿、青岛市自行车工业公司、青岛油漆厂、青岛红星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等17个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这些企业获准自营出口后,及时派出国小组到 国外考察,听取客户意见,了解市场情况,反馈市场信息,把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作为 企业的经营目标,做到市场上推出一批,厂子里研制一批,设计上构思一批,使产品 的外销竞争力明显增强,出口创汇逐步扩大。由于产销直接见面,充分发挥了工贸结 合的优势,使一批自营出口的企业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青岛市出口创汇 的新生力量。新批准的17家自营出口企业中,6家企业有了出口实绩,出口创汇878万 美元, 其中红星化工厂和橡胶二厂出口额均超过300万美元。全市工贸企业累计出口 12919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9.44%。 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趋向体系化。青岛市1979年被批准为出口商品生产综合基 地,经过10年的努力,市郊各县(市)区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趋势,大力发展创汇农 业,加强出口生产体系的建设,形成了一批具有传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出口商品生产 基地, 增强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1)因地制宜,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沿海 地带大力开发沿海滩涂或浅海水面,建立对虾、贝类、海参、鲍鱼等养殖基地。1988 年仅对虾养殖就达13.5万亩,年产对虾4500多吨,供出口成品虾2000多吨,出口供货 值8000多万元。胶南、即墨、崂山、黄岛等县、区还利用海产品资源,发展建立水貂 养殖基地, 1988年存养水貂量达100万头,年取水貂皮65万张左右,水貂皮全部供外 贸出口,供货总值超5000万元。胶州市和平度县,根据地质优势,分别建立了大椒出 口生产基地,年产大椒干4000至5000吨,大部分供外贸部门出口,供货值达1200万元。 (2) 重视完善出口生产体系,走深加工提高经济效益之路。1988年,市郊的对虾、 肉食鸡、生猪和花生、棉花、果品、蔬菜、芦笋等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已初步形成体 系,并日趋完善。如平度县、莱西县、崂山区的肉食鸡生产,已从种鸡蛋、孵化、饲 养、饲料配套加工到宰杀、冷藏、加工,形成了生产体系。1988年底,全市已形成对 虾、贝类、海参、鲍鱼、水貂、肉食鸡、肉食兔、菜牛、生猪和花生、棉花、芋头、 大椒、果品、蔬菜、芦笋等48处养殖、种植基地,其中部分基地已形成深加工出口生 产体系,出现了一批出口拳头商品,出口供货值达2.227亿元,可创外汇46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