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全市在造林营林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加强领导。全市在层层 鉴定绿化责任状的基础上,领导带头抓好绿化点。市政府主要领导把崂山区沙子口镇 和中韩5个山头, 作为自己的绿化责任工程。促使各级政府把植树绿化工作纳入议事 日程。二是荒山(滩)大面积植树造林逐渐走上规范化、科学化。使造林逐步纳入科 学管理的轨道。三是开拓林业发展新途径。开发性林业有了较大发展。1988年全市推 广了莱西县刺槐留苗养 树的经验,当年留苗养树株数达826万株。四是大力推广容器 育苗造林。 1988年,全市采用容器育苗造林4000余亩,平均成活率为85-93%。五是 林木抚育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平度县制订了农田林网标准化管理规程。对护林和林木 抚育做了具体规定,经过实施收到了较好效果。胶南县大株山镇积极开展封山育林, 加速山区绿化,对集中成片的大珠山4万亩山区防护林进行了了封护。已初见成效。 1988年,根据林业部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自5月11日至8月10日,青岛市进行 了“六·五”森林资源清查,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市、县两级林业局负责人参加的资源 清查领导小组及技术质量检查小组。这次调查工作有两个新特点:一是首次在调查工 作中实行了技术责任经费承包。市“清查”领导小组与各调查小组签订承包协议,调 动了广大调查人员的积极性。 全市共调查样点2080个,行程17000公里,提前完成清 查任务,经省厅检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六·五”森林资源清查的内业处 理从数据的采集整理,到结果的运算,首次采用了微机处理,大大提高了内业处理速 度和调查结果的精度。据“六·五”森林资源清查测算,全市现有林业用地310万亩, 有林地219万亩、 疏林地40.8万亩、无林地36万亩。为保护林木资源,发展林业生产 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