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青岛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大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总目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推进改革开放,坚决贯彻实施 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和治理、整顿方针,整个国民经济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好势头,各项 社会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一年来,青岛市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为经济建设注入了新 的生机和活力。在城市改革中,通过贯彻实施《企业法》,狠抓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 型这个中心环节,推进了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在农村改革中,继续稳定和 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了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和服务体系的建设。由于 积极贯彻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加快发展。随着治理整顿 一系列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青岛市加强了经济活动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围绕调整产 业、产品结构、控制过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信贷规模、 控制物价上涨、控制消费基金特别是社会集团购买力、清理整顿公司等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和宏观调控,经济过热有所抑制,物价上涨趋缓,市场供应紧张 状况有所缓解,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逐步好转,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 善和提高。全市社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分别达到350.3亿元、142.6亿 元、 120.3亿元, 分别比上年增长27.6%,11.3%、15.5%。与1978年相比,分别增长 3.4倍、2.7倍、2.7倍(按现行价计算)。财政收入20.12亿元,按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12%;财政决算总支出9.39亿元,比上年增长36.1%。按现行体制结算,地方财政收支 相抵,市级财政赤字1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