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全市有各级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9120个,49701人,其中:地区治保会 64个,6104人,街道(乡村)治保会5905个,28654人,特业治保会3151个,14943人, 治安联防队伍5939支,27911人。成立护厂队的单位已达225个,有队员1443人。在维 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协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39887起,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25996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371名,为群众排忧 解难办好事48000余件。在对一般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年内,全市共评出治保、联防工作先进集体2745个,先进个人7499名。 根据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坚持群众路线、加 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的方法。推广了青岛市市南公安分局单县路派出所探索实行的 建房单位对新建宿舍大楼实行自管的办法;沧口分局板桥坊派出所在青岛碱厂宿舍开 展的单位对职工宿舍实行安全包干负责;市南公安分局浮山所派出所在辖区宣传动员 群众安装防盗安全折铁门;市北公安分局黄台路派出所对新建职工宿舍楼房采取“公 寓式”管理;市北公安分局大港一路派出所发挥居民互助联防作用,做好管区旧城房 的安全防范的经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大治安由国家负责,小治安由地方和单位负责”的 原则,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6月21日青岛市公安局成立了保安服务总公司及市南 分公司,7月、8月,沧口、市北、四方、台东分公司也相继开业。保安人员都是经过 考试、政审、体检择优选招的。截止年底,全市有保安服务人员625名,分别被125家 企业聘用承担守护、门卫、巡逻、押运贵重财物以及文娱体育活动等项保安服务,共 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662名,制止违反治安管理事件396件,排除不安全因素374条, 抢险救灾3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