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青岛市公安局有公安干警5398名。设有232个公安派出所,其中:市区 64处,农村168处。1988年3月23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公安局流亭机场 分局成立。 年内,根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市公安机关重点加强了对公安基层派出所 的工作改革,全市的232个派出所,经过改革向多功能转化已见成效的165个,使派出 所增加了活力。在公安队伍建设方面,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制订了《为政、为 警清廉规定》,全面推广了沧口公安分局洛阳路派出所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的做 法,全市聘请义务监督员1422名。建立了举报制度,公开了监督电话,并集中进行了 3次纪律作风和警容风纪的整顿。 同时积极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年内有68个单位被 评为局级文明单位,6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4个单位被评为市文明单位标兵。 据市内5个公安分局和业务处统计, 全市公安干警为群众办好事达2.46万余件,收到 锦旗(匾) 170余面,感谢信、表扬信1000余封。在全市公安系统广泛开展的“立功 创模” 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有6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42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81 个单位受到嘉奖,有9名干警记个人二等功,163名干警记个人三等功,1016名干警受 到嘉奖。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年内组织了反暴力案件、外事知识、法律常识等干警学习班30期。 1988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继续贯彻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打击 处理的犯罪分子(逮捕、劳教),比1987年增加了36.8%。年内组织了3次全市性的破 案会战, 一举攻破了“5.17贵州路大坝凶杀案”、“3.31麻醉抢劫案”等738起重特 大案件,捣毁刑事犯罪团伙254个,追缴赃款及脏物折款285万元。全市立案的2309起 刑事案件, 破案1994起,破案率达86.3%。自9月1日-10月15日,还在全市范围内组 织开展了反盗窃斗争,在斗争中,共召开揭露、公布处理违法犯罪分子的宽严会19场, 对184名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作恶的犯罪分子宣布依法给予从严处理, 对36名主动投案 自首、坦白交代问题的宣布给予从宽处理。对斗争中涌现出的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斗 争的95名群众进行了表彰奖励。 共破获重大刑事案件266起,查获刑事犯罪分子1243 名,追缴脏款和脏物折款约73.5万元,群众检举违法犯罪线索1281件,群众扭送犯罪 分子542名, 有139名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另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组织了6次 集中收捕打击行动, 公开揭露处理违法犯罪分子747名,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同违法 犯罪作斗争。全年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3314件,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428名, 有1914名违法犯罪分子到公安机关坦白交代、投案自首。 1988年,市公安机关的公安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年内,市级以上新闻单 位采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稿件893件。 青岛市公安局主办的《青岛公安》报出刊11 期,成为全国知名的19家公安报刊之一。由青岛市公安局拍摄的《即墨“12.5”爆炸 案追述》、《单县路派出所搞好居民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等10多件反映公安工作改革 的新闻专题片,在青岛电视台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还与市保险公司、 北京广播学院联合摄制了电视剧《敲诈》(上下集)。扩大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对 宣传教育群众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公安机关的现代化通讯装备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完成了无线网络的改造,完善了 市、区、县公安机关的有线通讯和开路电视系统,建立了三位一体的图像指挥系统和 微机机要通信系统,开通了市公安局至各县(市)公安局的高速文图传真,进行了小 型计算机的安装、调试、试通工作。在公安科研方面,青岛市公安局科研所研制成功 了MQ4型轻水泡沫灭火器,经专家鉴定,填补了国内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