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市政协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确定 了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市直单位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制度。 制定了《青岛市政协提案工作细则》,市委办公厅与市政府办公厅予以转发,使提案 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提案工作办公室还走访了60多个单位,加强协调和催办 工作;多次开展提案办理情况的检查,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及时总结和宣传了各 单位办理提案的经验;积极参加了各单位召开的与政协委员对话会,了解委员的意见, 对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与承办单位和委员共同协商办理办法。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全 面开展。 1988年提案办理速度、质量和效果都好于往年。收到的439件提案,到年底 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落实或解决的177件,占总数的40.3%,已列入规划准备解决 的198件, 占总数的45.1%,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64件,占总数的14.6%,委员们 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