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青岛市改革开放、治理整顿和两个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市政协积级开展了 协商监督活动。通过常委会、主席会、双月座谈会和民主协商对话会,以及政协领导 列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有关会议,对青岛市全年的工作重点、发展外向型经济、 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进行了协商讨论;对全市1988年经济工作情况、治理整 顿情况及今后意见进行了通报协商。组织委员对《青岛市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初 步意见》、《青岛市1989至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讨论稿)等进行了座 谈论证。委员们提出的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对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青 岛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逐步实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在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和 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常委会协商讨论,市政协党组向市委呈送了《关 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报告,对协商监督的内容、 形式、程序和保证措施作了具体规定。中共青岛市委(1988)27号文件转发了这个报告, 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这之后,中共青岛市委又召开了全 市政协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政协工作经验,研究了逐步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 化、制度化的措施,对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民主协商制度,起到了 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