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23.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5.4%;房地产业实现 增加值91.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3.4%;拆除房屋面积86.9万平方米。 宏观调控 年内,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下同)增长34.9%,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基本一致;商品 房屋施工面积2326.7万平方米,增长13.5%,其中新开工面积1213.2万平方米、增长24.1%;完成 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在建23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年内,市内四区成交商品房 中,120平方米以下的占78.5%,房价6000元/平方米以下的占84%。 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0号)、《关于稳定住 房价格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4号)等文件,采取金融、财税、 行政等综合手段,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市场运行情况正常,房地产市场未出现大起大落,国 家重点关注的投资规模、供应结构、住房价格和市场秩序4个方面都沿着政策调控目标发展。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遏制投机型住房需求、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抑制投资型住房需求、引导改善型住房需求, 房地产投资和消费更加理性,房价增幅得到有效控制,同比增长从年初的11.7%降低到年末的7.7%。 年内,依法注销了170多家企业的开发资质;通过设立政务大厅、开辟投诉信箱等措施,解决了群众 投诉中涉及房地产和房屋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条例》,修订了《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转发了《市建 委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管理的意见》,印发了《青岛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等 文件,规范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等行为。 品牌与诚信建设 坚持管理与引导并重,着重发挥品牌企业和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企业诚信意识、品牌意识、精 品意识明显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和项目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由20家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发 起倡议,成立了以“诚信为本、服务市民、回报社会、铸造品牌”为理念的青岛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 盟,倡议全市同行依法开发、诚信经营;并向希望工程捐款80万元,资助生活贫困的50名大学生、100 名中学生和3000名小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组织申报的“东城国际”、“盛世景园”和“集力景豪”等3个房地产项目,全部通过建设部组 织的住宅产业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评审,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时通过3个项目评审 的城市。 (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