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5年,市委、市政府就林业工作先后召开秋冬生产现场会、森林防火工作会和多次协调会、现 场办公会,与各区市签订责任状,把林业工作纳入对各区市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市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对全市林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协还组织部分委员专题视察林业工作。市级领导多次带头 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深入调研,编制了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等,下达了年度林业 生产计划,对林业生产和资源管护实行“双考核”,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各区市加大了林业工作力 度,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林业生产 在郊区造林中,针对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后的新形势和青岛市实际,突出了宜林“四荒”(荒山、 荒坡、荒地、荒滩)造林、“五边”(路边、河边、海边、村边、田边)绿化和25度以上坡地退耕还 林、疏林补植,突出了济青、青烟、青银、环胶州湾等重点道路的绿化整治,突出了主要通道两侧可 视山头绿化,突出了工业园区、城镇、旅游景区景点、森林公园、水源地等重点部位绿化美化。推广 工程化造林,从上年秋冬开始,着手落实计划、调整土地、整地挖穴、准备苗木,组织开展了秋冬造 林、春季造林、雨季造林,全年各项林业生产任务超额完成。市、区(市)、镇(街道办事处)都出 台了对林业生产的财政和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的政策,累计共投入资金7.2亿元,其中三级财政投入2 .9亿元。年内,市郊共完成新造林1.61万公顷,道路绿化669公里,河流绿化229公里,疏林补植2947 公顷,中幼林抚育3.07万公顷,新建完善农田林网3.9万公顷,村庄绿化967个(其中高标准村庄绿 化290个),新育苗2713公顷,新发展花卉205.8公顷,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528万株。 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1.7%,新增1.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全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21.9亿元,增长25%,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中胶南市农民在 林业方面人均年收入达665元。林产加工业、种苗花卉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迅速,全市种苗花卉 总面积达到8867公顷;市级以上森林公园达到21处2.43万公顷,接待游客274万人次,收入1.32亿元。 森林资源管护 依法行政加快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订和修改工作,《青岛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办法》、 《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等两部政府规章已出台。全年依法查处林业案件127起,移交刑事案件25 起,查处率达98%;破获了莱西市南辛庄村恶意毁坏河滩防护林案件、陈松非法盗卖国家一级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特大案件、平度市大泽山森林火灾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健全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度和工 作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实行政务公开,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组建了600人的集中食宿森林消防专业队、以消防和武警部队为 主的300人的扑火应急救援队,建立一、二级防火物资储备库14处,新增风力灭火机1100台;建成了市 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并实现了全市联网,新建市内四区和胶州市、莱西市的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新增监 控面积3333公顷;全市所有区市都已建起监控系统,总监控面积达到7.33万公顷,占全市山林面积的 80%。全年全市发生山林火灾4起、火警42起,山林火灾受害率为0.13‰。 森林病虫害防治年内,主要森林病虫害得到控制,成灾率为0.02‰。建成了两处森林病虫害天 敌繁育中心,促进了全市的生物防治和有效控制国际性检疫虫害、减少环境污染等工作,全市无公害 和生物防治率提高到55%。 机制创新 继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面积已达24.4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93%。全市新引进大企业 和大户成片造林项目17个,实际利用外资2700万美元、内资1.24亿元。开展林业宣传及全民义务植树 活动,市郊建立义务植树基地25处747公顷,全市有292万人履行了植树义务,尽责率提高到90.7%。 与市质监局联合制订出台了8个林业地方性标准;深入开展技术人员联系林业大户活动;帮助基层新 引进林木花卉良种60个,发布种苗花卉等方面信息4500余条。林业系统组织“三下乡”、“进社区” 活动331次,指导基层和林业大户3.86万人次。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