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管理 以围填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海域使用管理为重点,将青岛国际帆船中心、烟(台)大(连)铁 路工程等一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纳入了国家管理。修订了《北海区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细则》, 规范了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管理。按规定程序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724套,对三省一市海域使用权证书 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管理,组织完成了大连市庄河发电厂等十几个海域 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工作。推进海域勘界工作,指导北海区全面开展了县际海域勘界工作。强化海砂 开采跟踪监测管理,对海砂开采项目实施了动态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开采情况报告制度。规范海底电 缆管道管理,批准铺设管道127公里、电缆43公里,注册备案海底管道20条、海底电缆15条。开展了海 域管理课题研究。 海洋环境保护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制定了《2004年北海区海洋环境监测实施方案》等5个规范性文件;在全国 率先成立并运行了“北海区海洋环境监测网”,形成了海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领导体系和业务体系; 完成了渤黄海趋势性、海洋放射性、倾倒区、海水浴场、入海污染物总量及重点岸段的海岸侵蚀监测, 共布设站点140个,取得监测数据2.42万个;加强了排污口监测工作,对7个重点排污口做到每月监测1 次。启动了青岛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全球环境基金东亚海项目已完成渤海现有溢油应 急能力评估、敏感区确定、图表制作等工作,编制完成了“渤海溢油应急反应框架计划”初稿。加强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在“塔斯曼海”轮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中提供了技术支持;建立了5个生态 监控区;落实国家海洋局与青岛市政府签署的《共同开展奥帆赛场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安排》并开展了 相关工作。指导海区开展赤潮应急监视监测和防灾减灾工作,共发现赤潮23起,应急跟踪监视监测63 次,发布《赤潮通报》37期、趋势预测51期;针对渤海湾发生的有毒赤潮,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体系, 减少了经济损失。加强倾废管理,完成大连松木岛港临时海洋倾倒区选划大纲评审和6个海洋临时倾 倒区的选划工作。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工程的管理。对拆、扩建海洋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把各类排海污染物的检验核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海洋执法监察与宣传 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海监船执法10航次、航行1.62万海里,陆岸巡视9.42万公里; 航空监察以海域使用为重点,对沿岸海域新建和在建围、填海工程项目进行了监视取证。开展“海盾 2004”执法行动,共核查24个围填海工程项目。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实施飞行6个架次,航程6189公里, 上报监察快报6份。 在全国“两会”期间完成了《中国新闻》“两会特刊”的编辑、出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 政协委员,扩大了海洋工作的社会宣传和影响。全年发表各类稿件72篇、工作简讯86条,在“局域网” 和“互联网站”发布工作信息216条,编辑《北海海洋信息》和《北海海洋专报》14期。 科研调查与公益服务 开展国家“863”计划课题研究。首项“863”课题“赤潮航空高光谱遥感监测技术研究”成果通 过鉴定,并获2004年度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奖二等奖;“船载海洋生态环境现场监测集成示范系 统”课题,通过了科技部的阶段性验收和领域专家检查;“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业务化应用技术” 课题获得立项;“渤海环境经济研究”课题已启动。“大洋一号”船完成第十六航次大洋考察任务。 完成了青岛奥帆赛场海洋水文、水质监测暨预报系统设计方案的总体设计和专家论证。开展了海洋环 境监测预报系统共建工作,提高了海洋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海洋行政管理与内部建设 指导协调北海区三省一市制定“908”专项任务的实施方案;为海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海域 使用论证、海洋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等各类人员近400人;召开了北海区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组织完成了“海监21”船“863”项目改装,“中国海监27”船正式纳入海监序列,“中国海监 17”船已下水。组织完成8条玻璃钢执法艇招标和6艘海监船改造工作。为海监队伍配备了执法设备, 完成了该分局公务局域网二期扩建工程。推进各级海监队伍建设,沿海市区已建立17个海监支队、45 个大队,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四级海监机构已在北海区初步建成。 (洪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