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十五”期间促进城镇就业工作的意见》,召开 了全市促进就业工作会议。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4个配套操作文件,建立了本市促 进城镇就业的政策体系框架。出台了腾岗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4045”(女40岁、男45岁,下同) 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管理等促进就业政策,初步建立了弱势群体就业帮 扶机制。全市腾岗3574个、发展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107个、开发岗位2125个(其中公益性岗位1244个), 安置“4045”失业人员942人,拨付各类促进就业资金补贴31.4万元。 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评估中,本市居第一位;全年共收集各 类空岗信息6.8万个, 为6655家用人单位和7.9万名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成交2.5万人,比上年 (下同)增长25%。 强化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就业服务“四百”活动, 对登记的13449名就业弱势群体,已登门走访12817人,入户率95.3%。妥善解决特殊人员的就业问题, 有求职要求的438名失业军嫂安置率达92%;实行计划安置与市场就业相结合,会同民政部门安置退役 士兵2320人。年末,全市累计登记城镇失业人员12.1万人,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5.5万人,增长41 %;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9%,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的控制指标。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启动了再就业培训计划,大力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组织3.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参 加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71.2%。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广泛开展在职职工培训,全市培训在 职职工2.8万人,完成培训计划的113%;全市技术工人持证人数达到32.1万人,持证率达71.3%。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30所鉴定机构进行了评估检查,进一步健全了技能鉴定质量评估体系和考 评员日常考核制度,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鉴定4.5万人,同比增长35%。 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和技工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对6所申报省级重点、2所申报国家级重点的技校进行 了初评,较好地完成了技校招生和毕业生派遣工作任务。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和“出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五清”摸底和以“保生活、促就业、续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 行动,进一步完善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简称:出中心)的有关政策,保证了下岗职工的基本 生活和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累计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3.15亿元。其中,财政、劳动 保障部门负担2.63亿元,企业自筹0.52亿元,使中心内下岗职工和退养安置人员100%得到基本生活保 障;全市共分流安置出中心下岗职工20686人,其中协议到期出中心11242人、出中心率100%;9444名下 岗职工提前出中心。年末,全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内待安置下岗职工22423人。市南、市北、崂山、城 阳、黄岛等五区和即墨、胶南、胶州、平度、莱西等五市实现了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 社会保险工作 企业养老保险全市新纳入参保职工6.54万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企业养老保 险费当期收缴20.87亿元,征缴率96.4%;企业失业保险费当期收缴1.64亿元,征缴率95.7%;机关事业 单位养老保险费当期收缴1.34亿元,征缴率98%;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当期收缴2500万元,征缴率 95%;企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2%以上。清欠企业社会保险费1.1亿元,清欠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保险费500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按时足额发放,共为30.5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 老金22.1亿元,为6467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9942万元,为5.8万名失业人员支付失业 保险金1.1亿元。建立了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审批公示制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始起步。 农村养老保险全年共收缴保险费1806万元,支出养老金1106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45万人。 医疗保险市内四区已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青单位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年末又将城镇个 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和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纳入政策覆盖范围。城阳、黄岛、 即墨、 胶南、 胶州、平度等区、市也已先后启动此项工作。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13185个、职工 113.5万人,参保率90%。市内四区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7.20亿元,其中记入个人帐户3.77亿元,用作 统筹金3.43亿元,统筹金支出3.19亿元,收支基本平衡;收缴大额医疗救助金2750万元,为1344名大病 患者支付医疗费2308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平均每人救助1.72万元。 企业工资调控和劳动合同管理 制定发布了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覆盖范围扩大到375个职位(工种)。自 主确定工资试点企业由9户扩大到48户;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扩大到106户,开展了城阳区区域性工 资集体协商试点;市一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定期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 标准,实现了困难企业职工救助方式的转变和政府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并轨。推进以岗位 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和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工作,全市3000多户企业实行了岗位工资和岗位技能工 资,77户企业实行年薪制试点。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信息数据库初步建立,为建立劳动关系预警预测 制度提供了依据。全市实行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2463户,职工51.2万人。制定出台了理顺改制企业和 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促进了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保障信访工作 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普遍建立了“一个窗口受理、归口办理”的工作体制,加强集体访监控,进一步完 善公开承诺和联席会议制度。 全年共受理职工群众来信(电话)来访711起、2379人次,增长37.4%和 26.2%, 已处结689起、 处结率97%,重复访率低于10%;为职工群众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16410起、 22354人次,增长11%和17%。2001年,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专门印发本市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经验, 国家、省、市信访局领导也先后对本市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门视察。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体系逐步形成。加强仲裁员选拔、培训、考核和聘任管理, 简化办案程序。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468件,立案2587件,上升53.7%, 按期结案率95.2%,高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指标5个百分点;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80起,涉及职 工3100多人,增长17%。通过仲裁,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05万元、社会保险费1038万元、经济补偿 金66万元;为用人单位追回违约金、赔偿金180万元。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 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开展了劳动保障年检和社会保险扩面清欠、劳动用工、腾岗安置、执行职业资格证 书制度、整顿非法职业介绍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3374户次,督促补办用工手 续9.97万人,补签劳动合同10.2万份;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172户次,督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5600人; 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104万元,通过各种形式清欠3.7亿元,基本完成了年内清欠40%的目标;立案查 处职工投诉举报1482件, 结案率97.9%。 年内,市劳动监察大队被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外企劳动管理与服务 加强外国人就业管理,全年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1617人次、就业证4327人次和港澳台人员就业证229 人次,分别增长23%、20%和33%。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方便。广泛 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事务代理工作,为103家外商投资企业代办用工、工资、保险等手续,代管档 案410家,涉及职工7000余人,受到外商投资企业欢迎。 劳动保障监督执法 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由58项精简为21项;推进政务公开,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公 示通告》。全年处理和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23起,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