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概况 2001年,本市落实《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了土地用途管制,加大了土地开发 复垦整理力度,实现了年度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001年度市级和县级立项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项 目均通过验收,市级验收合格的耕地库2181.53公顷,县级验收入库耕地438.48公顷。市、县两级共开 发耕地2620公顷,年底,全市库存耕地4223.24公顷。为15家改制企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处置手续;共 处置土地26宗,面积16.4公顷,土地资产总额6.5亿元。办理土地出让18.9公顷,实际收取出让金2.5亿 元(按财政口径已收6700万元)。年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被评为全国土地资产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全省土地总体规划先进单位。 扩大土地储备范围 起草了《关于红岛新区开发建设土地纳入储备运作的工作思路》 , 并代拟 《市政府关于将红岛新区土地纳入储备统一开发建设的决定》(草稿);提出了《关于四方区东部开发 土地纳入储备运作的工作思路》等前期研究成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青政办发[2000]45号” 文件 加快企业土地资产变现工作的试行意见》,实行“统一收地、统一规划、统一评估、统一补偿、 统一出让”的工作策略。同时,为配合城市化发展战略及大规模的旧城改造等各项工作的实施,筹备 李沧区6块集体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征用报批的前期工作,并抓紧进行旧城改造用地纳入土地储备的 试点工作。2001年国家分配给青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800公顷,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结转1999年节 余计划1487公顷,全市实际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3287公顷。全年审报新增建设用地3000公顷。 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2000年度经政府批准出让的土地和未经批准已签 订出让合同(或协议)的违法用地及设施配套情况,进行了集中统一清理。全年共完成开发复垦1400公 顷,做到“占一补一”。充实完善了耕地储备库,年内新增耕地2106公顷,已储存耕地约4666公顷, 基本保证了年度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完成了“李沧区5个村庄搬迁工程”、“三〇八道路整治工程”、 “浮山新区开发工程”等项目用地的土地报批、征用等工作,确保了土地的及时供应。对承担的同三 公路和青岛西—新沂铁路青岛段等占地面积较大项目,已申请省有关部门给予安排异地占补计划。 沙雕(隋以进/摄) 8月,举办了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联合拍卖会,共拍卖3宗土地 (和18套房屋)。3宗土地平均成交价超出起拍价114%,比以前协议出让增收3600万元。 土地检查组织专门班子完成了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共卫片检查572个图斑、645宗土地,其中合法 用地415宗;面积1049.5公顷,其中耕地920.72公顷;违法用地230宗,面积496.84,其中耕地386.99公顷。 违法用地占3566%,占总面积的32.13%,占总耕地面积的29.59%。对这次卫片检查出来的违法用地 全部进行了认真处理。 地矿管理 概况 围绕山体风貌、沿海沙滩和自然景观等3个方面,全市分等级划定的40多个地质地貌景观 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全部制定了保护制度和措施,对风景区内乱采山石的现象,按照最大限度地保护 地质地貌景观、兼顾解决当地村民收入,下大力气进行了关、停、并、转,逐步由分散开采转变为集 中限量开采。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区的排查力度,防止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组织编制全市采 石取土整治规划,查处违章开采。全市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90余起,关停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点390余 处,罚没款金额45万元,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70余万元。矿产资源储备入库工作也逐步展开。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顿 调整了市维护矿业秩序领导小组。制订《青岛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秩序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有关区域采石场点的通告》,组织了勘查许可证、 开采许可证的清理;整顿重点矿种,全面关停了崂山区、李沧区及城阳区李王公路东南区域的233家 采石场点。对关停后的采石场点制定了相应的采石规划,明确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从根本上扭 转乱采滥挖的局面,矿产资源实现了科学规划、宏观监管。年末,该项工作通过了省政府阶段性工作 检查验收。 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 执行实施《山东省矿业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将矿业权的招标、拍 卖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胶南市依法对8处矿业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其中6处砂场的拍卖总额 达1974.2万元,高出起拍价1443.4万元,是起拍价的3.71倍。通过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激活了矿业权 使用市场,推动了矿业权的急剧增值(砂矿由原来的2~3元/立方米增长到20~30元/立方米),实现 了矿业权价值的最大化,调动了村镇参与和支持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房屋管理 概况 2001年,全市商品住宅投资完成47亿元,同比(下同)增长44.2%;商品住宅施工面积869.1 万平方米,增长39.4%;商品房住宅竣工面积138.2万平方米,增长37.9%;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279.7万 平方米,增长2.2%。城区人均使用面积15.3平方米,增长1.1平方米。截至年末,全市公房出售共计31 16万户、面积1720.05万平方米,房改发证率98%以上。 落实市级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为1.9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档 案,建档率达95%以上,市内四区各项基础工作已基本完成。拟订了《青岛市深化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全市近500个企业和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始启动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为14 万名干部职工建立了住房档案,已有45个企事业单位批准实行住房补贴。 拟定了解决“团结户”住房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具体工作程序、相关配套表格并出台实施。 按照新公布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年实施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拆迁居民 4540户。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先进单位”。 拟定、修改了房管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形成了《青岛市房管体制改革方案》、 《青岛市房管体制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意见》及《市直管公有房产委托营运意见》等文件,成立了 “青岛市房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除市房产经营公司成立青房安居维修服务中心外,各区房管部门 均已成立了市场化、企业化的房屋维修中心,实行市场化的房屋维修。经安全大检查,将154处危破 房屋、 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列入2001年维修加固工程, 该工程自7月26日全面开工到10月底结束,为 1800户居民解除了安全隐患。 制定了《青岛市城市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多层建筑屋面平改 坡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了多层建筑屋面平改坡工程和风貌保护建筑的保护试点工作,完成 了全市平改坡工程的选址、投资、测算设计等工作,年内完成试点工程5处。 发展住房二、三级市场全年各类房屋交易51924户,成交面积847.2万平方米,交易金额109.13亿元, 分别增长51.9%、40.3%、22.9%。全年受理房屋租赁备案4788户,租赁面积38.17万平方米,核发《房屋 租赁许可证》4529户,租赁面积34.94万平方米。全年举办房产置换、交易小集40余次、大集10次、大 会2次;二手房成交139.12万平方米,成交额33.55亿元;房屋抵押面积457.35万平方米,抵押金额60.03 亿元;共为1355户居民办理了担保贷款,发放贷款总额1.6亿元。 实行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在实现“两证合一”的同时,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内部工作流程进 行改革调整,将原产权登记处、产权交易处、抵押处、租赁处、市场处等处室合并为复核办公室和审 批办公室,全部安排在办公大厅,实行一人一机化办公,处理日常办理权证业务;新成立了业务督察 疑难案卷领导小组,协调办理疑难案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按要求设立测绘、收件、收费和 缮证窗口, 保证当事人及时拿到齐全的房地产权证。 截至2001年末, 共受理权属登记9471户,面积 295.43万平方米,金额28.86亿元;办结8562户,面积250.62万平方米,金额21.69亿元,办结率90%。除 去存在问题的案卷,实际办结率为100%。消除了长期以来的积压卷现象,办事时限由原来的一个月 压缩为7天。 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 制定了《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青岛市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并于11月16日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建立了“双渠道、三层次、三 类型”住房供应体系的工作思路(通过市场渠道和社会保障渠道向本市高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和 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住房保障一是“补”,给住房保障对象一 定的租金补贴。由住房保障对象自行到市场租赁房屋,是对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实施住房保障的主要形 式。二是“配”,即配租廉租住房,向住房保障对象中的孤老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家庭提供住房, 供其使用,并收取低廉的租金。三是“减”,即减免现住公房租金,对符合条件家庭已承租的公有住 房租金进行减免。 据统计, 全市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有26.8万户,其中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 15.6万户,60%以上为中低收入家庭。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还制定了《关于贯彻〈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的实施意见》 ,抓紧时间进行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程序设计等有关准备工作。并决定自2001年12月 20日至2002年3月31日止,集中分区受理市内四区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的申 请登记工作。 法规建设 年内, 已送审的有《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青岛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青岛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城市房屋公用部位维修管理暂行办法》,重新修订了《青岛 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草稿)》,会同市人大法制工作室和市建委,对“条例”进行了调研,已经 列入2002年的立法计划。研究修订上报了《青岛市深化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多 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和 《关于深化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涉及土地、矿产、房屋方面的36个法律、法规和 政策进行了清理,并组织编撰印发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干部业务培训政策法规读本》和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管理政策法规领导干部必读》。拟制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管理局2001~2005年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规划》。 依法受理案件和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年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12件,起诉率100%; 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10件,罚款50余万元;行政复议10件,处结率100%;行政答复的13件,维持率70 %;行政诉讼共参与开庭150余次,一审应诉54件,胜诉率100%;二审应诉30件,胜诉率100%;提起 行政赔偿的2件(未受理)。 机构改革与实施“五项工程” 2001年4月,按照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在撤销原市土地局、市地矿局和市房管局的基础 上新组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8月,市政府又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整建制划 归该局,使之成为集土地、地矿、房屋和城建开发等管理职能于一体的职能部门,内设处室12个、局 直属事业单位10个。2001年末,实有职工435名。 年内,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减少行政 审批、提高效能为主要内容,以“窗口”办文为载体,以开门办公、敞开式服务为主要方式,推行实 施政府系统“五项工程”。建立了“三、二、四”服务体系:即“三化”:相关业务集约化,基本业 务一门化,专项业务窗口(联合办公)化;两项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部门负责制度;四项特色服务: 特殊业务登门服务,批量业务现场服务,公共业务网络服务,重点业务专线服务。通过采取特殊业务 登门服务,批量业务现场服务等措施,为老弱病残者登门发送房产证,对一些住宅小区等业务比较集 中的地方,派员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等。截至2001年末,窗口大厅受理的土地、房产、拆迁、开发 等方面申请近2000件,凡提交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全部办结。将原有60项行政审批事项精减压缩 至30个; 对原有的37个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其中保留28个、修改7个、废止2个;清理该局下发的 13个文件,保留9个、修改3个、废止1个。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88件次,已办结和答复1760件次,办结率98%。其中,来信896件, 已答复和办结878件,结案率98%;接待来访840人次,已答复和办结831人次,结案率99%;接待集体 访52起,已答复和办结51起,结案率98%。共接市长公开电话2729次,已答复和办结2712件,结案率99 %。该局领导阅批群众来信180件,占全年来信总量2l%;接待群众来访126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