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辖1个乡、 1个镇、 8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城区街道管理处。 总人口2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21.4万人。总面积97.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00公顷。国内生产总值18亿元,其中第一、二、三产 业增加值分别为0.4亿元、10.6亿元、7亿元,分别增长-10.3%、15%、7.5%。财政收入1.55亿元,增长 11.8%。 乡镇经济 成立乡镇企业局,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抓企业技术进步,培育重点骨干企业。鑫丰得润滑油、 刘家造纸等一批投入大、产出高、效益好的项目陆续投产达产。20个重点村、10个重点企业发展势头 强劲。乡镇工业总产值和利税总额完成62.2亿元和3.5亿元,分别占全区工业总产值和利税总额的89.8 %和73.4%。完成农业总产值7729万元。 第三产业 商贸流通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改善营销方式,拉动销售增长,提高了信誉。崂山百货公 司和北方国贸获省级“最佳”、“最优”、“双信”达标单位。商贸购物中心、崂百广场超市投入使 用,沧口蔬菜批发市场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开工建设河北、沧口广场2条小吃街;新建和改造市场9处, 其中东山市场成为全市室内集贸市场的标杆。完善十梅庵风景区设施,成功地举办了梅花节、赏槐会 等;加快山头景观的规划开发,发展高效观光农业。社区服务、房地产、仓储、信息咨询等第三产业 新领域逐步拓宽。 个体私营经济 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成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设立私营经济发展基金。加大对技术含量高、 规模大、有发展潜力业户扶持力度,涌现出中能电缆、开开食品等一批私营纳税大户。加快市场和园 区建设,基本建成唐山路、刘家下河、文昌阁等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8356户、私 营企业1578家。 外向型经济 提出“内外并举”、“李沧以外都是外”和“村村都是招商引资载体”的对外开放战略。成立东 部工业园管委会,充实外经贸工作队伍。首次独立组团赴韩招商,取得成功经验。全年共批准外资项 目31项,合同利用外资2788.8万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1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30%。 改革攻坚 成立工业、商业、供销等三个资产经营公司。竞业集团和北方商贸集团公司通过集团公司运作、 保障法人治理结构到位,发展成为以资产为纽带、实行多元化经营的投融资和纳税主体。乡(镇)企 业和建委系统改制工作扎实推进,街办企业改制有了新的突破。加大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全年共发放救助、救济金1315万元,安置分流下岗职工394人,安置率为51.36%。 城市建设和管理 高质量、高标准地进行沧台路小区和升平路小区建设,完成东南山等3片棚户区3600余户居民的 搬迁安置。全年城市建设开工面积57万平方米,竣工31.3万平方米。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 年市区两级共注入资金2.1亿元,李沧广场建设、振华路和大崂路拓宽、李村公园和沧口公园改造等 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完成。对书院路、京口路、重庆路等22条主次干道进行改造,建成10条达标路。修 建县乡公路,实现了村村通上柏油路。全方位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清理有碍市容观瞻的垃圾 污染、乱搭乱建、非法占路、无照经营等问题;综合整治道路、铁路两侧;对98条道路保洁实行社会 公开招标;拆除违法建筑24.3万平方米;市场退路进室基本完成。 社会各项事业 获“全国科教工作先进城区”称号。青岛装饰新材料技术市场暨建设部装饰新材料青岛推广中心 投入使用。新建上流、下河和侯家庄3所小学,调整改造10处三类幼儿园;贯彻全民健身活动纲要, 被评为市群众体育活动先进区。以庆祝建国50周年、迎澳门回归和新千年为契机,开展特色文化活动, 获省“社会文化先进区”称号。在区医院建立CT检验中心和社区流动医院。建成李沧区社会福利院, 在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或工作站,获省“社区服务示范城区”称号。加强基层政 权和基础管理,清退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 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获省级“双拥模范区”称号。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全面开 展普法和依法治理, 开通了“148” 法律服务专线,刘家村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 “严打”专项斗争,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67.6%。 实施行政区划调整 1999年12月16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鲁政函民字[1999]36号),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行政 区划调整。即撤销李村镇,以原李村镇的行政区域分设李村、虎山路、浮山路、九水路4个街道办事 处;撤销四流中路街道办事处,将其管辖范围划归振华路街道办事处;将西流庄街道办事处更名为永 清路街道办事处,板桥坊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兴城路街道办事处,营子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兴华路街道办 事处;撤销晓翁村街道办事处,将原晓翁村街道办事处的部分居委会和振华路街道办事处振华路以北 的部分居委会划归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原晓翁村的其他区域划归永清路街道办事处;撤销楼山乡、楼 山后街道办事处,设立湘潭路、楼山2个街道办事处,将原楼山后街道办事处的区域分别划归楼山、 兴城路、湘潭路街道办事处,将原楼山乡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湘潭路、永清路、楼山街道办事处。区 划调整后,李村、虎山路、浮山路、永清路、振华路、永安路、兴华路、兴城路、楼山、湘潭路、九 水路街道办事处的驻地和管辖范围以青政发[1999]249号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