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管理 1999年,市地矿局根据山东省地矿厅部署,组织完成了勘查、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全市共换发 采矿许可证708个、勘查许可证12个,换证率为100%。对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权益重新予以确认, 无地质资料、无开发利用方案、无坐标、无矿区范围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换证工作实现进微机、进 档案、进图的“三进”规范要求,并通过了山东省地矿厅检查验收。 年内,完成了《青岛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青岛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起草工 作;制定了青岛市地矿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实施等方案。 地质环境管理 保护地质地貌景观 划定了以“山体风貌”、“自然景区”、“沿海沙滩”为重点的地质地貌景 观保护区,并向市政府提报《关于加强城区及主要交通沿线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的报告》,市政府 办公厅予以转发。据此,崂山区对90处影响地质地貌景观的采石场予以关停。其他各市(区)均结合 实际,采取禁止性、恢复性、限制性开采的措施,加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 地质灾害防治 完善《青岛市减灾防灾预案》,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4月22日,在《青 岛日报》推出“世界地球日”宣传专版,分别以青岛市救灾协调小组和市地矿局名义发表《防治地质 灾害,保护地质环境》、《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等文章,并刊出有关科普资料,增强社会地质灾害防 治意识,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矿产开发管理 市地矿局编制完成《青岛市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制订了《青岛市矿业 秩序根本好转工作规划》,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年内及时制止违法采矿活动30余起,清理关闭矿山 企业343个;对全市矿山企业和地勘项目进行了年检;开展矿产储量简测,形成简测成果677个;对全 市矿泉水企业进行了水质统检,对国家级鉴定的矿泉水按要求换发证号;开展了地热资源调查;组织 完成了胶南—黄岛地下水区划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