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市东部开发管理办公室加强了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后期管理。1.会同市物价局等部门,对辖 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开发建设单位的物业管理收费和经营情况进行了清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 行为;2.对辖区内申请物业管理的开发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与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联合下文,确认6家开 发商的资格,按有关规定批复成立4家物业管理公司;3.对申报国优、省优、市优物业管理大厦的金光大 厦、阳光大厦、金都花园、新世界大厦,组织了考核验收,其中金光大厦、阳光大厦已通过国家和省优 秀物业管理大厦的评比;4.受理并办结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转来的物业管理投诉20余起,配合有关部门对用户反映强烈的福泰广场、银都花园、小南村机关宿舍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