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定《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根据市委要求,在深入研究上级有关制 度规定, 借鉴新加坡等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了《青岛市国家公务 员行为规范》,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以青发71号文件下发执行。2.制定《关于对领导 干部实行廉政询问的暂行规定》。根据市委部署,经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关于对领 导干部实行廉政询问的暂行规定》。经市委党建领导小组讨论修改, 市委常委会讨论 通过, 以青发34号文件下发执行。这项规定与《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领 导干部待岗制度》,被市委确定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三项重要制度,专门召开全市动 员大会贯彻落实。3. 深入机关、工厂、农村、学校,对自办报刊和参与报刊发行情况 进行了专题调查,形成了《部门自办报刊及报刊发行秩序亟待整顿》的调查报告,引起 市委、省委领导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