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资总公司(下称总公司)共有直属企业14户,职工3544人;拥有固定资产原 值2.68亿元, 净值2.19亿元。全年完成物资销售额14.98亿元,比上年(下同)减少15%; 按同口径计算直属企业亏损906万元,减少亏损755万元。 集聚行业合力,发展新型工商关系 总公司将金属行业原分工过细的9个业务分公 司调整合并为5个,使其形成“拳头”,更具有竞争力;生资行业将原规模小、基础较差、 抗风险薄弱的7个分公司,按照经营业务合并为4个新的经营公司,突出了公司租赁、钢 材、汽车“三大块”经营业务和整体优势的发挥; 机电行业将汽车贸易中心与东联公 司纳入汽车市场统一管理, 将汽车修理厂及3个分公司合并,为实现专业化、市场化、 规模化整体经营格局打下了基础; 建材行业在继续扩大与重庆、上海等地区摩托车厂 代销业务的同时,又与台湾三阳厦门有限公司建立了代理关系,成为其在青岛地区的总 代理商,1996年共销售摩托车3000多辆;化轻行业重点发展了与新疆独山子乙稀基地、 兰港聚丙稀基地、岳阳石化总厂的代理关系。全年总公司系统代理代销范围涉及钢材、 煤炭、水泥、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化工原料等10大类,销售额2.39亿元,占市直 企业总销售额的18.5%。 加强企业管理 年内, 总公司系统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实行限时、限 额有偿使用, 较好地解决了由于资金分散,而形不成合力和失控的现象。为盘活资金, 在全系统开展了清仓查库活动, 清理了不合理的库存物资,减少了资金占用,加速了资 金周转,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通过加强核算,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控 制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开支,使全年各项费用支出均有所下降,仅 招待费一项,全系统就下降25%。 全年全系统共清回欠款8714万元, 完成年计划的95.3%。扣除当年新增外欠款,实 际清回5426万元。为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年内总公司制定了有关管理制度,对所属企业 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按总公司要求,将闲置的库房和办公场所进行了盘活,促进了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年全系统盘活资产收益达596.5万元。 发展生产资料市场 年内在对原有生产资料市场、汽车市场、金友期货经纪公司 等完善的基础上, 建立了机动车拍卖中心等有关专业市场。该拍卖中心于1996年12月 28日举行开业首拍,共成交10辆车,成交额197万元。 改革民用煤管理体制,确保型煤供应 年内,将原市燃料公司的5个区公司撤销,合 并成立了第一分公司,管理人员由139名缩编为75名。改革后第一分公司当年实现减亏 131万元,减亏幅度为22.54%,月产、销型煤达到2.20万吨。为保证型煤供应不断档,市 燃料公司按照总公司要求,采取措施确保供应。在型煤供应旺季,有时日销量达1400吨 仍供不应求。对此,总公司加强协调,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市燃料公司加强调度,改双 休日为单休日,动员职工加班加点,主动延长服务时间,从而保证了居民的型煤供应。 为逐步理顺型煤价格, 减轻型煤生产企业负担,保证居民型煤供应,经市委、市政 府同意, 决定从1996年12月2日起,在青岛市市内四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型煤 销售价格调整为每吨280元,每吨型煤上调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