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200件,审结3472件(含旧存),判处刑事犯罪分 子3844人。刑事审判的主要特点:1.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 强奸、流氓团伙、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判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 子2794人,比上年上升27.8%,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的 1520人, 占该类罪犯总数的69.6%。2.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集中 力量投入严打斗争。在3个月的严打统一行动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66件1287犯,其中 509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 犯罪。全年共审结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180件207犯,审结诈骗,伪造 国家货币和有价证券, 偷税、抗税,假冒商标,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等各类犯罪案件150件253人。通过适用罚金、没收财产和追缴赃款、赃物, 为国家挽 回经济损失354万元。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内召开宣判大会47场次,受教 育群众达42万人次,并与电视台、电台联合开办了《法庭传真》、《经济法制》栏目, 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为预防犯罪,减少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87条,被采 纳583条。对劳改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服刑罪犯,依法裁定减刑或假释29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