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青岛市围绕扩大县区管理权限,对县区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县 区经济发展活力有所增强。 1987年市委、 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制订了 《关于进一步扩大胰级管理权限的意见》,在机构设置、干部人事管理、招工、投资 信贷审批、财政体制、物价管理、外贸等方面扩大了所属各县(市)的管理权限。在财 政体制上,市对各县(市)从1987年起实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档分成的办法。同时,市 委、市政府确定在所属各县(市)全面进行县级体制综合改革,各县(市)认真制订了改 革方案或意见,并组织了实施。在城区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围绕建立区级财政、扩大 区的城市建设管理权 (118)限以及改革区街经济管理体制等,进行了一些探索。1987 年, 市有关部门和市内5区进一步研究了区街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意见,逐步落实了 区级管理权限,充分调动了各区在城区各项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青岛市被国家确定为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市政 府分别制订了试点方案。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加快,1987年各专业银行积极探索企业化 经营的路子。 工商银行有25户储蓄所实行了承包经营,城市信用社发展到5处,筹建 了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政府法制工作有所加强,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 强了执法监督,1987年共制订20多个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保护和促进了综合改革 的健康发展。 (李希琨)